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根据该条例规定,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其中,管理指挥人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十一级,第一等即“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另据应急部消防救援局网站介绍,应急部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设立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
消防归属的管理部门如下所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的规定有:1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3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4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消防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确切的说目前国家层面属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地方目前隶属于公安局,未来也将划转到应急管理部门,目前正在改革。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