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围挡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硬质材料,例如彩钢板,围挡高度一般不低于18m,市区不低于25m 施工现场围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的颜色宜采用浅蓝色、灰色或白色,无污染和油漆脱落,围挡上可用浅蓝色、灰色或白色油漆喷涂施工企业标识和项目名称。施工企业标识和项目名称设置标准为:“××公司承建××工程”,字体为仿宋字,字体大小为06米X08米(宽X高),字体下沿距地面06—08米,字体必须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料,不得利用围挡做墙面设置临时工棚、食堂和厕所等。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和管理,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围挡管理单位应做好围挡的维护、保洁工作,保持围挡清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在围挡上方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按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禁止利用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户外广告。施工现场不按要求设置围挡的,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市、区建委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停工整改,逾期不改的,移送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处理。施工现场材料管理项目开工前,向企业材料部门提出一次性计划,作为供应备料依据。在施工中,根据工程的建筑材料消耗定额和工程变更以及调整的施工预算,及时向施工企业材料部门提出调整供料计划,从而保证材料按实际需求给予供应。进人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根据进料计划、供料凭证、产品合格证,进行材料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并且严格按照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验收完后要对材料作好详细的记录,并办理眼验收手续。进场的材料需要验收人库,现场堆放的材料应做好防火、防潮、防变质等措施。材料的安全保管具体落实到个人,做到谁保管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的原则。施工设施用料应根据工程定额用料计划领取材料,凡超限额用料领取需办理相应手续,在填制领料单时注明超耗原因。供应人员对定额或超定额领料单进行保护、核算。现场管理负责者对施工过程材料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按规定进行用料交底和工程变接手续,是否按规定图堆料等进行监督。班组料必须回收,及时办理退料手续,材料管理部门需造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