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成绩复查: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4、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一级建造师各科总分及其合格成绩:建设工程经济:60分(满分100分);工程法规、项目管理:均为78分(满分130分);管理与实务十个专业:均为96分(满分160分)。 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百。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度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