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材料一律用《档案袋》装封,《档案袋》正面采用《湖北省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页样(见鄂建文〔2019〕272号附件2)粘牢标示。装袋材料份数分别按照《湖北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鄂建〔2019〕80号)第六条的规定提供,即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2份和附件材料1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3份和附件材料一式2份。须提供材料如下:(1)粘贴有一寸免冠照片的《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网上系统自动生成须有条形码)(单册);(2)企业一级或二级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网上自动生成);(3)申请材料合订册,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①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初始注册审核意见表[见(鄂建〔2019〕80号)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及审查工作表样A1-3或B1-3];②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网上系统自动生成须有条形码);③聘用执业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④本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有印章的页面均需复印(核原件);⑤学历证书复印件(核原件);⑥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⑦申请人与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申请人申请注册单位与资格证书取得时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原单位解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因劳动争议无法提供解聘合同的,应提供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或司法裁决文书);⑧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须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一级建造师由申请人登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执业资格类→建造师→网上申报→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根据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由所在企业凭企业身份锁登陆上述网站,对本企业有关人员网上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上报,上报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根据我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经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建设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材料报送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要求办理。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申请注册的,建设部将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送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表》,连同按企业申请人汇总后生成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汇总表》移送建设部。如果你在公司上班的话,这些程序都会有人力帮助办理,你只负责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申请初始注册须要提交下列材料:(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资历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实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署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初始注册需要在中国建造师网站上进行申请,先个人注册将个人信息完善后,由企业提交初始注册申请,提交完成后到相应的建设厅办理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