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申报材料1、初始注册申请表要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凡是不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律不能上报。2、资格证书要将带编号页和相片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身份证要将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内容填写要规范,其中自申报注册之日起,原则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简单的聘用协议。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锁进入管理系统,看到本区域内上报人员及企业的各项信息。网上材料与书面材料要统一,二者缺一不可。5、申报专业的问题过去报考时分14个专业,现已合并为10个专业,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6、同时申报两个专业以上的问题如同时申报建筑、公路工程专业,按上报材料分数多的专业要求申报。向左转|向右转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企业的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函。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3、学历或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全国工程总承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主要技术负责人证明的复印件。4、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省级建设行政部门认可的建设工程业绩、项目经理证明。 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资质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上述证件、证明均为原件,按规定时间到预约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