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报建流程所需文件材料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学分高考网为大家解答。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规划许可证》;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施工许可申请表。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审批阶段
1.建设单位用地申请报告(说明项目位置、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
2.计委计划批文。
3.地形图(CAD蓝图及电子文件应有临沂市统一的坐标、高程)。
总平面图蓝图、彩色平面图(a3)、鸟瞰图(a3)、现状照片、规划说明书、公建配套图(彩图a3)。停车规划图(彩图a3)等设计条件复印件、高层住宅做日照分析,软件用建设部指定的众智软件。(具体见用地审图要点)5.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
6.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证阶段: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具有:
1.规划局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技术服务费收据。
2.申请临时用地的,同时出具临时用地规划保证金收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一)审批阶段: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说明建设工程位置、性质、规模);
2.计委计划批文。
3.建设用地证件等有关文件(带原件留复印件);
4.平面规划图。
(规划局盖章的总体平面规划图蓝图及电子资料CAD格式);
5.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图(南北立面及屋顶效果图a3)附(电子资料JPG文件)。单体设计说明书、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两套建筑图(装订成A4幅面),立面图标明外观材料名称及色彩。
(二)办证阶段: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具有:
1.建设工程施工图(建施)。
2.规划局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技术服务费收据。
3.申请临时建设的,同时出具临时建设规划保证金收据。
4.城市建设配套费收据。
5.建筑层数4层以上(含4层)或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需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6.与城建档案馆签订的档案资料收缴合同。
一.在完成规划报建和项目招投标后,领取项目工程报建表格: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审批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收费:由行业管理科计算相关费用并开出收费表;由开发区财政局核算、收费和开出缴费发票。
四.办理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需提供中所列资料。
五.办理建筑工程放线联签。
六.施工合同备案提交材料: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份原件);委托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两份(2份复印件,核验原件);承包人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扩展资料: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投标人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情况;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十八条 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1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扩展资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步在完成规划报建和项目招投标后,领取项目工程报建表格:
1.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审批表(一式5份);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第二步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收费(并缴费):
1.由行业管理科计算相关费用并开出收费表;
2.由开发区财政局核算、收费和开出缴费发票。
第四步办理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需提供(附表2)中所列资料第五步办理建筑工程放线联签施工合同备案提交材料1.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份原件);
2.委托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3.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两份(2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复印件中每页均盖合同双方公章);
4.承包人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6.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8.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文件(1份原件);
9.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执业或上岗证件(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10.中标通知(1份原件);1
1.由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1
2.工程量清单报价或投标报价预算书(1份复印件);1
3.其它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