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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工程的审核把关

发布时间: 2024-06-20 13:39:31

所谓的工程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就施工单位而言,往往会将一些自己原本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内容以签证形式反映并向建设单位申报,而建设单位往往在没有了解清楚双方原本签订的合同内容情况下,仅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来核实施工单位的签证是否属实,从而判断签证是否成立,这样往往比较容易造成重复签证的现象。

签证工程的审核把关

下面就我部门在“佛山新城商务中心项目桩基础工程”结算审核中遇到的签证处理问题,探讨一下如何在结算审核阶段对签证工程进行正确的审核把关。

本工程原合同总价约为5700万元,送审结算造价为9619万元,对比原合同价增加3919万,其中增加费用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签证工程,该费用约2241万元,主要签证如下:

1)签证一:因现场供电满足不了施工现场用电需求,需要施工方另外进场4台发电机进行发电,施工单位要求根据发电机发电与市政电差价结算,现场核实的总发电量为411216度,施工单位报送价差为3.3元/度,报送总价为135.7万元;

2)签证二:由于现场的地质情况比较复杂,造成实际施工的钻孔桩长度比原来数量增加较多,比原设计入岩量加深,加深部分全部为岩层,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对超出原桩长部位按微风化岩计算费用作为补偿,报送总价为1018万元;

3)签证三:由于现场的地下水丰富、钻勘钻入岩层的影响以及施工雨季的影响,使基坑顶的雨水倒灌回场地,以致原技术标中现场硬底化措施(0.8m厚的砖渣)在软化的土层上无法承担30吨的桩机车辆行走。经现场监理及业主同意,在场地增铺0.5m砖渣来保证桩机车辆的正常行走,总增加砖渣工程量为49250.19m3,报送总价为965万元;

4)签证四:由于施工期间为雨季,经常性出现暴雨、特大暴雨等天气,在原有的排水系统无法满足排水要求的情况下,施工单位需要另外增加污水泵(150mm口径)进行抽水,总台班数为296.75台班,报送总价为7.1万元;

以上四个签证的程序均完善,每份变更均经过建设单位、监理等确认,但最终结算时均被推翻,为什么呢?

我们先看看以下合同的条款:

1)本合同工程价款采用下列计价方式确定: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主材及辅材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材料检验、垂直运输、环保等要求交纳的及协调的费用以及所有政府规定应由施工单位交纳的及协调的费用以及所有政府规定应由施工单位交纳的税费、建安税金等所有直接、间接费用。所有未列出的费用视为已含于合同其它项目的价格中,不另外计算。

各项综合单价按附表中的工程量清单计取;工程量按现场甲方实际签证确认的为准;

2)本工程附件三“工程量清单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中”:

第4点:建设单位不对地面硬化和基坑降水作硬性规定,但需复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应考虑基坑底面、下基坑坡道及其他自然地面的承载力状况,以及下雨天气和基坑渗水可能导致基坑积水,现场道路及场地不足以运桩车辆行走及打桩机械的移动所需要采取的措施,费用包含在措施费用项中(保证施工期间在任何天气条件下场地和基坑道路畅通且无积水泥泞)。

第12点:如果遇施工高峰期,现场必须采用发电机发电来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报价前应充分考虑,甲方不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解决问题(过程)

根据以上的合同内容要点,在没有进一步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对以上签证作为如下的判断:

1)签证一反映的内容虽然属实,但是该签证与附件三中的第12点规定相违背,故签证不应该成立,结算时不应考虑;

2)签证二反映的桩入岩情况属实,但是该部分增加的费用不能够按照建设单位的意见均按微风化的情况计算,因为根据《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上册第91页第十点的规定:钻(冲)孔桩、地下连续墙、旋挖成孔灌注桩、锚杆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0。根据本工程的钻孔桩施工记录,本工程大部分桩体所处岩层均在全风化岩~中风化岩,故本工程入岩增加费用应根据桩施工记录,按照不同的入岩情况(中风化以上)和钻孔桩桩径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再扣除原设计钻孔桩的应考虑入岩数量后,才能真正得出建设单位补偿施工单位的入岩费用;

3)签证三反映的内容虽然属实,但该签证费用不属于实体工程内容,而是属于为走桩机而增加的措施费用,与附件三中的第4点规定相违背,故签证不应该成立,结算时不应考虑;

4)签证四反映的内容虽然属实,根据合同规定的“综合单价包干”内容以及附件三中的第4点规定,新增加的抽水台班费用属于原项目清单包含内容,不应该另外计算,故结算时不应考虑;

因此,以上签证工程最终结算处理方法按照“工程审核情况汇总表”处理,签证工程总核减金额约1320万元,为建设单位大大节省不必要的支出:

通过发上案例,针对结算工程中施工单位上报的签证工程,作为结算造价把关的我们,应做好以下签证审核三步骤:

1)第一步:先判断签证能不能算。审核签证时,审核人员应先核对签证内容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判断建设单位确认的签证是否成立。如出现签证内容与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相违背时,应将相应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委托方相关经办人,让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签证问题的解释;若无合理的解释,可认为签证不成立,结算时不作考虑。

2)第二步,要判断签证应如何算。审核人员应核对签证工程处理方式是否符合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配套定额文件计价原则。对出现违背计价原则的签证,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

3)第三步,要抓住重点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对以下两类签证应作出重点关注:

第一类签证:相对原中标总价增减费用比例大的签证工程;

第二类签证:相对原投标清单变化情况大的签证工程。

针对以上两类签证,审核人员应做好以下的审核要点:

3.1)应检查涉及签证的整个程序是否正常,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签证量确认等资料是否齐全;

3.2)涉及的变更签证工程是否与竣工图计算部分存在重复部分;

3.3)加强现场情况核实。对涉及费用数额较大的签证工程,审核人员应加以关注,在现场察看时应将该部分内容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工程签证审计要点

工程签证审计要点 工程签证是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明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那么工程签证审计要点和方法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

一.工程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1.签证不规范 工程签证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

缺少任何一方签认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竣工结算和索赔的依据。但笔者在办理某工程结算时发现,多份签证虽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了,但建设单位无人签认,或者仅有相关单位人员签字,未签章。理论上这种签证是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这给结算的审查增添了很大的难度。

2.签证不实或虚假签证 施工单位可能提出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费用及内容,也可能弄虚作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疏于核实或与施工单位串通,造成签证不实或虚假签证。

工程签证往往也缺少原始资料,如现场照片、录像等。这种情况在隐蔽工程中比较常见,如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土石方回填比例、砂石回填厚度、土石方运距、垫层厚度等。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其隐蔽性高及求证难的'特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从而抬高工程造价。

3.工程签证办理不及时 及时性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但当遇到工程签证时,建设单位代表往往不及时给予签证或者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办理,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甚至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办签证手续。这样就极有可能由于时过境迁造成双方的认定差异,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造成结算审计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同时,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会导致进行造价调整时材料价格、人工费调整、机械费调整等不准确的问题。

4.随意办理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哪些要签证,哪些不能签证,没有详细的规定,造成工程签证存在随意性。部分业主由于对定额费用组成不了解,业务素质不高,一些不应该的签证就盲目的签了。

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如某工程地基开挖过程中,因地质条件较差,施工单位加大放坡系数,导致土方开挖量加大,增加签证费有近50万元。

5.签证内容填写及签署不规范 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只签总价,没有具体工作量的说明;或者签证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如某零星工作签证中,描述为“挖土机2个台班,计2000元”。是什么样的挖土机?正铲?反铲?是合计2000元还是2000元/台班? 签证签署不规范具体,没有明确表明意见。

最常见的签署签证的方式是签名+“同意”或“情况属实”,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事实的存在,并没有完全确认所列项目可以结算;或未对完成情况及数量进行明确。所以这并不是签证,至于能否增加费用或顺延工期尚要结合合同约定及其他证据材料才能综合认定。

6.签证办理不全面,忽略减项签证 施工企业认为对自己有利的就提出签证,对自己不利的就不签证,造成工程签证不完整。某些更改工程做法的施工项目中,只说明增项,而不提相应的减项。

二.现场签证的审计要点及方法施工现场签证是计算合同外费用的原始依据,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因此,现场签证也成为工程结算审计的关键环节。

1.审查签证的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签证的必要性。现实中往往是施工单位为了增加中标机会,常采用多种投标策略,如“低进高出,先亏后盈”、不平衡报价等,在施工过程中寻找一切机会索赔。

2.审查签证的真实性。有些施工单位为达到抬高工程造价的目的,会采取模仿笔迹、变相复印、其他人代笔等多种形式弄虚作假。工程签证往往一式几份,各参建方都有留档,在审计中可以通过几方核对原件、复印件,认定签名盖章、复印件的真实性。

3.审查签证数量的正确性。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核的重点。

在隐蔽工程被覆盖之前,最好能够深入施工现场,获得第一手资料。审查工程签证内容与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监理日志内容是否一致,必要时可以进行破坏性检查,以核准工程量。

4.审查签证所涉及到的价格、措施费用等价格的调整,是否符合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查材料单价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

应尽可能多地进行现场实物核对,看其品牌、规格、产地、质量等指标是否与送审资料相符,对价格高,怀疑有问题的项目或材料,应向供应商咨询,初步确定有问题的,要进一步取证落实。由于工程签证具有临时性、无规律性、内容复杂性等特点,对工程签证的审计也要求审计人员将所学的工程知识尤其是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方面的知识,由“沉淀”转为“活化”,依据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去学习掌握更多更新的知识,全面提高工程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监理工程师如何对工程签证单进行审核?

工程签证的控制是各方都比较关心的环节,经签证的签证单是结算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其控制十分重要。本人认为监理工程师对签证单的审核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签证内容的核实。

对这块,要现场复核,要查阅合同、招投标文件等资料,要分析核对。对签证后无法复查的工作内容,有必要采用摄像、照相等手段作好记录;二是签证单填写的复核。签证单对签证事项要叙说清楚,对工程量的计算过程要有详细算式,有必要绘图的要绘图,需以测量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的,要附测量记录,有会议纪要的要附会议纪要,等等。各项原始依据要签证齐全且不得有涂改。

复核以填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客观为重点;三是签证数量的复核。签证工程量要进行复核计算,计算公式、方法要符合相关要求。如土方,可按断面法、方格网法等进行计算。

如有断面的,要据断面计算。现场量测的,要据现场量测记录核算。测量复核的,要据测量复核记录计算。

按实记录的,要据人工/台班等原始记录计算。这块的复核以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过程是否详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为重点;四是相关各方签证的同步。现在很多工程都是业主和监理,甚至设计共同参与签证的。

监理工程师在签证的同时,要与各方达到共识,最好能共同办理签证。避免监理签了报到业主、设计那里,认为不属实、有不同意见。另外,共同办理也能更为精确地做好签证单的审核控制工作;五是做好资料存档备查。签了字的单子一定要留一份备查,以防施工方更改。

自已掌握了原始件,就做到了有持无恐,心中有数。

工程签证常见问题及审计要点分析

工程签证常见问题及审计要点分析 工程签证是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明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你知道工程签证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吗?你知道工程签证的审计要点是什么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工程签证常见问题及审计要点分析的知识。

什么是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明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它的发生是临时性的,没有规律的,理论上应该是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有增有减。但通常施工企业都会想方设法进行变更签证,有时甚至故意变更工程做法、提高材料档次,造成工程成本无法控制,往往是施工企业加钱的多,减钱的少。因此,对工程签证的管理是施工过程造价管理的重点之一。

一.工程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1.签证不规范工程签证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授权代表共同签认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签认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竣工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但笔者在办理某工程结算时发现,多份签证虽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了,但建设单位无人签认,或者仅有相关单位人员签字,未签章。理论上这种签证是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这给结算的审查增添了很大的难度。

2.签证不实或虚假签证施工单位可能提出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费用及内容,也可能弄虚作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疏于核实或与施工单位串通,造成签证不实或虚假签证。

工程签证往往也缺少原始资料,如现场照片、录像等。这种情况在隐蔽工程中比较常见,如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土石方回填比例、砂石回填厚度、土石方运距、垫层厚度等。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其隐蔽性高及求证难的特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从而抬高工程造价。

3.工程签证办理不及时及时性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但当遇到工程签证时,建设单位代表往往不及时给予签证或者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办理,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甚至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办签证手续。这样就极有可能由于时过境迁造成双方的认定差异,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造成结算审计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会导致进行造价调整时材料价格、人工费调整、机械费调整等不准确的问题。

4.随意办理工程签证工程签证哪些要签证,哪些不能签证,没有详细的规定,造成工程签证存在随意性。部分业主由于对定额费用组成不了解,业务素质不高,一些不应该的签证就盲目的签了。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如某工程地基开挖过程中,因地质条件较差,施工单位加大放坡系数,导致土方开挖量加大,增加签证费有近50万元。

5.签证内容填写及签署不规范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只签总价,没有具体工作量的说明;或者签证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如某零星工作签证中,描述为“挖土机2个台班,计2000元”。是什么样的挖土机?正铲?反铲?是合计2000元还是2000元/台班? 签证签署不规范具体,没有明确表明意见。最常见的签署签证的方式是签名+“同意”或“情况属实”,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事实的存在,并没有完全确认所列项目可以结算;或未对完成情况及数量进行明确。所以这并不是签证,至于能否增加费用或顺延工期尚要结合合同约定及其他证据材料才能综合认定。

6.签证办理不全面,忽略减项签证施工企业认为对自己有利的就提出签证,对自己不利的就不签证,造成工程签证不完整。某些更改工程做法的施工项目中,只说明增项,而不提相应的减项。

二.现场签证的审计要点及方法 施工现场签证是计算合同外费用的原始依据,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因此,现场签证也成为工程结算审计的关键环节。

1.审查签证的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签证的必要性。现实中往往是施工单位为了增加中标机会,常采用多种投标策略,如“低进高出,先亏后盈”、不平衡报价等,在施工过程中寻找一切机会索赔。

2.审查签证的真实性。有些施工单位为达到抬高工程造价的目的,会采取模仿笔迹、变相复印、其他人代笔等多种形式弄虚作假。工程签证往往一式几份,各参建方都有留档,在审计中可以通过几方核对原件、复印件,认定签名盖章、复印件的真实性。

3.审查签证数量的正确性。

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核的重点。在隐蔽工程被覆盖之前,最好能够深入施工现场,获得第一手资料。

审查工程签证内容与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监理日志内容是否一致,必要时可以进行破坏性检查,以核准工程量。

4.审查签证所涉及到的价格、措施费用等价格的调整,是否符合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查材料单价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应尽可能多地进行现场实物核对,看其品牌、规格、产地、质量等指标是否与送审资料相符,对价格高,怀疑有问题的项目或材料,应向供应商咨询,初步确定有问题的,要进一步取证落实。

由于工程签证具有临时性、无规律性、内容复杂性等特点,对工程签证的审计也要求审计人员将所学的工程知识尤其是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方面的知识,由“沉淀”转为“活化”,依据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去学习掌握更多更新的知识,全面提高工程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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