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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编写中应慎重确定的十个问题

发布时间: 2024-06-20 13:50:29

中国学分高考网带来招标文件编写中应慎重确定的十个问题的介绍,希望给大家在日后工作中带来帮助。

招标文件编写中应慎重确定的十个问题

(一)承包方式

目前我国常用的几种方式:

1.全过程:为高阶段承包方式。从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批准后开始,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一个总承包单位总包,一直到竣工验收交给建设单位。在我国应用较少,在此不叙述。

2.全包:包工包料。

3.包部分:包工包部分料。

4.包工不包料。

以上2、3、4为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承包方式。无论采用那种方式,要根据建设单位本身的能力和工程情况,在招标文件中写清楚。

(二)物资供应方式

主要明确是否由招标单位负责供应材料、设备的项目、数量、单价和总价以及材差的处理办法。

(三)工程质量要求

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要根据工程和生产工艺要求去定。建设项目的质量,无论是单位工程还是单项工程,在质量要求上都要有区别。视执行什么验收规范商定奖罚办法。

(四)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1.采用预支工程预付款的方式。要明确预支数量,扣回的办法。按月计量支付的办法,保留工程款数量,考虑保修金如何扣回和支付。

2.不采用预付工程备料款的方式,可按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支付,累进价款支付的结算办法。

(五)工期

施工工期的确定,依据工期定额和生产需要确定。有时工期紧急,有时工期比较宽裕,或者工程的某一单项工程工期较紧,都需区别对待。缩短工期,应设定赶工措施费,提前工期和延误工期的要有奖罚办法。

(六)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招标投标的重要内容。招标文件中写上的合同主要条款是双方签合同的依据,一般不得更改。

(七)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一般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要认真复核实物工程量,如发现有错误,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书面更正并通知所有合格投标人。

一般招标工程实物量和单价,在合同中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

1.实量实算。允许在施工后进行调整,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但单价不调整。即习惯上所说:调量不调价。

2.一次包死。实物量和单价都不调整。除设计变更原因外,一律不调。

(八)报价

1.报价是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最敏感的部分,也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中心”部分。国家现在通用第七条办法处理,这是指工程招标处在高阶段招标。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情况不太明确,又无施工图,可有三种办法:

① 按概算为依据报价;

② 按浮动费率报价;

③ 按定额结算后总价下浮报价。

2.有的工程施工图已发全,一般有三种报价方式:

①投标报价采用固定价。中标价是固定的,不因市场价格、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变化而变动。如需变动在合同主要条款内写明。

②投标报价采用可调价。中标价仅为计划价,可因市场价格、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变化而变动。目前国内招标多采用报价固定方式。以上两种方式,在工程结算方式中应列出结算公式。

③成本加酬金。

简单的住宅或通用厂房,有时还能采用:

以平方米造价包干的方式(最终产品单价承包)。所用于住宅建筑和通用厂房,一般不作调整。如需调整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通常作法为每平方米造价包干只限于±00以上部分。有时用一次包死的方式,有时允许调整,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调整办法。

(九)投标资质审定。

根据工程大小、复杂程度、工期、工程质量要求以及招标人资金情况,要审定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招标人应熟悉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及经营的范围。若工程大(面积或体积),复杂程度高(结构复杂、钢结构多、大跨度、高耸、机电设备安装复杂)、或工期要求急迫,或工程局部质量要求高(如抗渗、耐热、防辐射、抗震等),或施工条件恶劣(高温、场地狭窄、流沙、大水量和生产交叉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应共同确定适宜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以满足工程需要。同时,也要考虑取费等级。

以上9条就一般情况讲,若遇铁路、公路、港口等工程应确定专业队伍。

(十)评标办法

它是招标活动过程中的“关键一环”。评标办法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本次招标活动能否评选出理想中标人。其评标办法在国家七部委12号令中第二十九条规定“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目前国内采用的为:综合评估法、最低评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综合评议法等。以前两种方法应用最多。

需考虑的因素简述如下:

1.考虑招标人的招标要求,如偏重工期、或质量、或报价、或施工技术;

2.符合法规规定和当地招投标的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

3.方便评委依法独立评标;

4.是否设有标的;

5.保证公平,不偏向任何一个投标人;

6.对每一个评标因素是否进行量化,其量化指标必须建立在统一基础或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有可比性。量化的指标和权数的确定,应充分尊重招标人意见。

对评标程序要做明确表述。有些大型工程评标分两段或三段进行。

编写工程招标文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施工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活动乃至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既是各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依据又是规范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的行动指南。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不仅应该全面地反映投资项目业主的意愿、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便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而且应该准确地体现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及时办理招标方案核准和施工招标文件备案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方案(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和施工招标备案是开展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完成的两项最基本的工作。国家设置招标方案核准的目的是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备案的目的是便于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发改委负责全国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与招标范围;各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产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各类房屋建筑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为了向项目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以及规范、有效地开展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企业应主动协助招标人确定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招标方案、编制招标计划、制定承包合同管理模式(工程建设方式),划分合同包或标段,拟订各合同包招标方式,安排招标顺序。催促招标人及时办理招标核准或招标内容变更核准手续。在设计招标方案、制定承包合同管理模式时,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关键部位的特殊专业工程施工或特殊装备及设备安装外,一般不能将分部工程设置为一个合同包或标段;一个最小合同包或标段既是一项单位工程;对于以工艺为主导的产业投资建设项目,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时间、扩大投资效益的目的,推荐使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一个建设项目只设一个设计—建造总承包合同包)。

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在根据招标核准编制的招标文件发售前(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产业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代理企业应协助招标人持招标方案核准手续和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以及编制的施工招标文件初稿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产业政府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登记,获取招标备案登记号。招标代理人员应将招标方案核准文件名称和施工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号醒目地写入施工招标文件最终稿。

二.法定时限和关键工作时间应醒目地写入施工招标文件中遵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施工招标的法定时限有下列几种:⑴、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⑵、最短投标截止时间或者最短开标时间不少于二十日;⑶、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日;⑸、招标人最迟确定中标人(定标)时间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三十个工作日;⑹、最迟向项目所属产业的招投标活动监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招标情况的备案)不大于自确定中标人(定标)起以后十五日;⑺、最迟订立施工合同时间不大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后三十日;⑻、最迟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不大于自订立施工合同之日起以后五个工作日。由上述法定时限和各产业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可以推定下列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关键工作时间:①施工招标文件最终稿编写日期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二十日以前;

②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时间不小于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六个日历天以前);

③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小于投标预备会(如有)的召开时间或者不小于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六个日历天前);

④投标预备会的召开时间不小于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六个日历天前);

⑤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应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当天;

⑥投标有效期最短不少于六十个日历天;⑦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如果招标人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天前公布此拦标价;⑧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公开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最短不少于两个工作日;⑨经项目所属产业的招投标活动监管部门对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招标情况的备案报告)审理确认本项目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⑩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三.全方位地设计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为了及时建立投资建设项目的使用价值,保障投资建设项目获得最大投资效益;投资建设项目业主通过施工招标这一有序竞争采购方式不仅是选择一个与项目工程规模、施工技术相匹配的承包商,而且更重要的是寻求一个分担施工责任与风险、分享投资建设项目成果的最佳合作伙伴。

因此,设计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就成为实现施工招标效果、保证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如果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太高,能满足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就少,致使竞争不够激烈而且还容易造成围标、串通投标。如果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太低,则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就多,不仅增加招标人的评标等工作量、浪费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精力等社会资源(劳民伤财),而且容易发生“恶意投诉”, 导致招标人信用声誉下降、参加下次投标的施工企业就会减少,并且更加严重的是众多良莠不齐投标人因其自身企业成本不同,造成投标报价相差悬殊,致使招标人不能实现通过招标选择一个与项目工程规模、先进技术相匹配、与招标人共担施工风险的最佳承包商。笔者认为,潜在投标人数量主要取决于招标人的信用声誉、建筑产业的集中度、承包合同管理模式和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适宜的设计应保证有5~7个(最多9个)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可以由法定基本条件、法定限制条件、法定施工资质、项目履约能力和信用声誉等五项资格条件组成。

1.施工投标人资格法定基本条件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为准)。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施工投标人资格法定限制条件涉嫌违反公平和公正招标原则的招标人附属机构,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相互参股关系等)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为招标项目提供工程咨询或设计或监理或招标代理或项目代建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招标项目的咨询人、设计人、监理人、项目代建人和招标代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参股或者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相互任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存在相互参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涉嫌围标、串通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有下列行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不得参加投标:①拟将中标项目全部转让、分别转让,或者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层层分包;

②以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

③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骗取中标;

④以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

⑤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质证书;

⑥拟担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专职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职工。

3.施工投标人法定施工资质资格国家对建筑市场主体之一建筑业企业施行资质资格准入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凡从事土木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承揽资质许可范围相应等级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和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依据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所确定的招标项目施工内容、范围和规模,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制定的各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施工许可范围可以设计确定施工投标人法定施工资质资格。

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除了要求总承包投标人同时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明确要求拟定承担非主体结构和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人也同时具备与拟承担工程相应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对于特种设备和压力管道元件安装工程,除要求施工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机电设备、电梯、起重设备、管道工程等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明确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提出高于招标工程实际情况所需要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者提出高于法定施工资质等级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而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对于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每一个成员均应具备所承担施工内容的相应法定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同一专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分包人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分包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并且也不能出现含有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分包部分工程给项目所属地区、所属系统承包商、供货商的词句。

4.施工投标人项目履约能力资格施工投标人项目履约能力(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格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其中,人力履约资格主要包含对投标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要求,物力履约资格是指对投标人拟投入现场施工装备和质量检测设备的要求,财力履约资格是指对投标人拟提供施工现场流动资金的要求。实践表明,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管理团队)的运转效率决定招标项目建设的成败。项目经理及其管理团队每个成员的本人学识素质(认知能力)、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决策、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和工作经验决定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效率高低;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文化水平、岗位经验等)直接影响承包工程的质量。

因此,对投标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应设定限制条件。项目经理职业素质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与招标项目施工内容和规模相符合专业与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以劳动合同、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承包合同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为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的基本条件是:与招标项目施工内容和规模相符合专业与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劳动关系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以承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审表为准);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包括电工、架子工等)必须与投标人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

根据招标项目的施工技术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效益等目标实现以及满足安全、环保、节能、效率等功能需要,对主要或专用施工装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可以设定具体的要求。例如,施工投标人拟投入施工现场的自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施工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安全技术档案。具有符合开展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现场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和设备;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具备专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限内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文件。

为了确保按期、足额发放派往施工现场人员工资和采购建筑材料与构件等事项,可以要求施工投标人用于施工现场流动资金不低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或者拦标价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以投标人出具银行的资信证明为准)。

招标文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编制招标文件是一项专业性很强又琐碎的工作,它要涉及到工程的各个方面比如工程概况、投标资质审定、分包、合同条款、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因此,编制招标文件在整个招投标活动中显得特别重要。

二.投标资质审定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资质等级的要求应根据行业、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工期、工程质量的要求审定。对于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应分清是施工总承包资质,还是专业承包资质,看其覆盖穿插情况。资质级别等级不能设定太高。

三.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通常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标前会”和“踏勘现场”的时间、集合地点和是否由投标人自带车辆等内容。

其他还有载明程序和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

四.分包从资格预审到招标投标都应提前将分包的内容明确,将范围划分好,并将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提前在资审时审查清楚。如资审时没有确定是否分包而工程施工确需分包时,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就应写清楚。

五.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1.采用预支工程预付款的方式。要明确预支金额,按比例逐次扣回的办法,按月进度形象计量支付。

2.不采用预付工程备料款的方式(不提倡),可按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支付,累进价款支付的结算。

3.即预支工程预付款,也按形象工程支付进度款。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保留一定工程款比例作为保修金(土建、安装3-5%;设备5-10%),并按国家规定保修年限扣回和支付,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标明,额度不能过大。

六.工期施工工期的确定,应依据工期定额和竣工需要,来规定合理工期。从确定工期要与招标人协商,招标代理机构应把关。

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招标投标的重要内容。施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合同主要条件是双方签合同的依据,一般不允许更改。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是招标人单方面订立的,强迫投标人同意了,才能参加投标,即由要约人(投标人或合同中的承包人)向受要约人(招标人或合同中的发包人)发出要约,而一旦选定中标人,招标文件里的合同条件就成为受要约人的“承诺”,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应写详细,并表述完整、清楚,如暂估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等,还应考虑规范中不含的特殊项目、招标人的特殊要求以及计价方法等。

九.报价提供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中说明计算规则、采用计量单位、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子目和数量。

十.评标办法《标准文件》中规定了两种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有这两个方法已经足够,其他方法也只是这两个方法在程序上的演变。十

一.参考资料在我们编制招标文件时,还应编制一套详细的参考资料与招标文件和图纸同时发售,对其所施工工程的项目状况和现场条件做出详细说明。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这十一个要点都要注意仔细,很多时候因为编制时候的疏忽往往会造成无法想象的后果。

招标文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招标文件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其实比较多,剑鱼标讯提供七个比较重要的注意事项进行分享,请看下文:

一.体现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招标文件涉及专业内容比较广泛,各招标项目均有各自特点。编制人员需要详细了解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包括:项目概况、投资性质、审批或核准情况、项目总体实施计划等),并在招标方案基础上细化形成招标文件。

三.依法设定投标资格条件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人资质、业绩、信誉、职业人员等资格条件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

四.使用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相关标准招标文件,以提高招标文件质量、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相应的标准招标文件。

五.明确实质性要求和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文件必须明确投标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和否决投标的情形。

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否决投标的相关内容应当具体、清晰、无争议,宜以醒目方式提示,避免使用原则性、模糊的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词句。

六.不得出现违法、歧视性条款招标文件不得违法限制、排斥或保护潜在投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不得将应由招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转嫁给投标人。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专利、商标、名称等内容。

七.语言要规范、简练,保持一致招标文件语言文字要规范、严谨、准确、精炼,避免出现歧义。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应协调一致,避免重复和矛盾。

拟定投标书都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资质条件要慎重设置。招标文件在设定资格条件时不应带有倾向性或排他性,也不应歧视潜在投标人。

二是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要求不宜作为资质条件;三是适当控制资格条件数量,防止限制竞争导致投标。

2.实质性要求应“标明”。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8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1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标明的要求和条件不应视为评标中的实质性要求或条件。可以说,未能“标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等重要条款是招标文件编制的重大缺陷。

3.技术规格要严格控制。一旦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出现问题,集中采购机构很难以“由采购人提供”为借口。因此,对于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对其公平性、公正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和检查,不能简单复制粘贴。

4.评标方法要精心设计。保证评标方法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针对性,保证具体评分因素和分值的科学、合理、详细、量化设置,是运营机构专业水平的体现。

5.熟悉采购对象。

熟悉采购对象意味着集中采购机构要对采购对象有很好的了解,切忌外行采购。制作标书后,别忘了检查,我们自己检查标书,东改改,西改改,可能会把标书改得很混乱,前后信息不一致。我们可以借助标事通的投标文件检查工具,帮助我们一步到位检查好标书。

招标文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招标范围明确招标范围是招投标工程内容、统一招投标计价范围的必要条件,也是建立公平竞争平台以及确定招标人同投标人(尤其是中标人)权利义务的基础。描述招标范围时,需重点关注可能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并且有专业承包资质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包括土方的外运外购)、桩基工程、电梯、铝合金(塑钢)门窗、幕墙、二次装修、弱电及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设备安装、高压变配电、中央空调、热交换器等。

一般情况下,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计价方式有两种,一是按统一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也称暂定工程费)计入报价,二是暂不计入报价。两种方式均须说明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的处理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当招标人明确了要对已经计入投标报价的专业工程在工程实施中另行发包给专业承包人,同时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计取了总承包服务费时,在招标文件中必须阐明承包人提供总包服务的范围和深度。

3.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相应计价方式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招标范围中材料设备的采供方式。

采供方式一般可简单的分为两类,一类是全部由投标人(承包人)采购供应,称为乙供,另一类是部分由招标人(发包人)采购供应,称为甲供。除明确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式外,招标文件中还需明确招标范围内材料设备的计价方式。计价方式一般有三种:

一是统一暂定材料设备价,适用于甲供以及乙供但须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二是完全自主报价,适用于乙供材料设备,包括指定品牌及其他材料设备;三是暂不计入,适用于甲供材料设备。

需要注意的是,招标文件中需要说明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的计价方式。

4.水电费的计价方式 传统的定额计价中,水电费结算须计算水电费的现行市场价同定额中的预算价的价差,清单计价模式下是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并据此进行结算,由于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为避免争议,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水电费由承包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提供方缴纳。

5.工程预付款的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情况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将产生一定影响,所以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按照财建[2004]369号文《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招标文件中需根据此规定明确预付款比例及支付时间,同时,明确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的时间、方式。另需要注意的是,当投标报价中计入暂列金额和确定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时,按比例计算预付款时应明确计算基础的合同价款中包含或不包含这些金额。

6.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分两种,第一种是按时间(月,两月,季等)结算进度款,第二种是按阶段形象进度结算进度款,第二种方式需明确形象进度节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应符合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即"……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写投标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啊?

写投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1.投标书的写作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工程投标书通常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

评标时,技术标一般占30%。商务标:主要是预算报价部分,即结合自身和外界条件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报价。商务标是整个投标的重中之重,评标时,商务标一般占70%。资格证明文件:是以企业、人员、机械等相关资质等级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主要是审查公司有无投标、中标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资格等。

2.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

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3.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

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必须履行完备的签收、登记和备案手续。签收人要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密封状况,签收人签名后应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为了保证引起充分竞争,对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这种情况在国外称之为“流标”。按照国际惯例,至少有三家投标者才能带来有效竞争,因为两家参加投标,缺乏竞争,投标人可能提高采购价格,损害招标人利益。

4.投标文件封面的制作规范(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5.其他须注意事项: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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