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房屋竣工指的是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完成,房屋竣工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
2、管理处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组主管及技术人员、公共事务组主管及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违章处理办法办理。
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管理处的公共事务组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管理处的保安组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装修企业应给予一定赔偿。
5、装修企业当日清场离开。
6、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管理处的公共事务组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没有问题,由公共事务组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送管理处主任审批,由财务部退还装修人及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
7、装修施工验收时,装修人有违章装修行为的,公共事务组主管应视情况按规定作出估价,列清扣款数额,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将扣除清单一份交装修人,一份交财务组,由财务组按以下方法扣款:
1、先从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中扣款;
2、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再从装修人的装修押金中予以补扣;
3、扣除装修人的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装修人给予赔偿;
4、装修资料整理归档,长期保存。
竣工验收具备的五个条件:
1、做完建筑项目规划与合同里面规定的各种内容。
2、有完备的技术档案和建设管理材料。
3、有项目施工配备的主要建材、建筑结构配件与设备进场的实验报告。
4、有勘察、规划、建造、工程监管等单位各自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建造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书,并且工程验收符合需求才能够投入使用。
施工的注意点
1、业主必须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管,因为他们的工作通常依照天数来算哪,怕是依据合同规定的时间操作,也可能会出现偷工减料的问题,因此必须定期监督,经常与工人沟通。
2、业主还需定期检验房屋建造的情况,特别是对应的保护措施要尤为注重,像是入户门要拿珍珠棉严密的包裹,此外铺贴完毕的窗台和地面还要做养护。
3、业主必须随时依据施工状况来与监理协商,因为在装修的时候项目的增减比较常见,我们必须把相关价格搞清楚并记录下来。
4、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必须对各个环节精准一些,否则就会影响到我们后期的居住体验,像是家具没有固定好,那么后期的布局就会出现改变。
一、工程竣工验收的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工程竣工验收的应具备的条件人如下: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什么
竣工验收的依据如下: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术设备说明书;
7、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