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C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已分别签署质量合格文件
D 、已签署的工程结算文件
【正确答案:D】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