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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01-07 00:13:45

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的考生调剂。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060100]考古学、[060300]世界史、[120501]图书馆学、[120503]档案学
调剂系统首次开放时间:预计于5月21日20:00-5月22日8:00首次开通学分高考调剂系统。请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关注接收调剂专业相关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调剂考生一般为等额复试。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历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602415
电子信箱:lengxueqingpiao@163.com
本实施细则由历史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辽宁大学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历史学院
二○二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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