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0〕1号)和《西安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研究潜能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客观评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考核,以客观评价考生情况。
4.强化监督,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时间
报考方向 | 时间安排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5月18日上午9:00-11:00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5月18日下午14:30-16:30 |
思想政治教育 |
三、复试形式
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主平台选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备选平台腾讯会议。考生可使用浏览器登录云考场。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XISU,也可通过下载手机App进行现场登录。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附件2(考生使用手册)。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三方面。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形式 | 成绩说明 |
思想政治考核 |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 |
专业知识考核 | 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专业知识。 | 考生完成个人自述后,报出1至6中任意一个数字,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所报数字选取与数字对应的试题信封。考生回答信封内的试题,不得要求更换试题。考生作答完毕后,所选试题不再放回。 | 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表达。 | 考官与考生使用外语进行问答 | 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 |
五、复试要求
1、设备和网络基本要求
(1)复试设备基本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和网络,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电脑1台+手机1部。
电脑建议配备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i5及以上处理器,4G及以上内存。如果电脑本身配备的摄像头、麦克风、音箱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好,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保证电脑可以流畅进行视频通话。考生须提前安装好GoogleChrome浏览器和学院指定的备用复试平台软件,并提前对设备和网络做好测试,复试全程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手机建议为智能手机、安装安卓系统,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并配备手机支架等。
考生复试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做好休眠时间、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等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
(2)双机位摆放要求:
笔记本电脑(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手机(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3)网络基本要求
网络建议使用10Mbps以上有线宽带(WiFi)或4G/5G网络,且连接正常。
2.复试环境要求
(1)考生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复试桌面除学院规定的复试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复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2)复试开始前,考生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考生应试环境,复试全程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声音。
3.复试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考试用品
六、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5日12:00——2020年5月16日16:00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复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复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也可发送邮件至skb@xisu.edu.cn,需要考生提交的材料如下:
(1)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2)身份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②准考证电子版/扫描件/照片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②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③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4)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4)
(5)其他相关材料
①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
②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③考生还可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6)资格审查的注意事项
①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②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规定时间前不发送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正式复试
(1)正式复试前30分钟:
考生进入系统候考区,人脸识别、随机生成复试顺序(由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机摇号器产生)。
注意:考生应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工作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正式复试
①考生被邀请进入复试考场;
②复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360°旋转摄像头展现考生复试环境指令后,考生需按要求展示复试环境。
③复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于正前方摄像头静置不少于5秒指令后,考生需按要求展示。待复试小组组长截屏保存后,发出开始复试指令,方可放置有效证件于1.5米以外处。
④复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个人自述指令后,考生开始个人自述。
⑤考生个人自述结束后,由复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随机抽题进行复试指令;考生报出1至6中任意一个数字,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所报数字选取与数字对应的试题信封。考生在线全程观看,复试小组组长将对应试题以提问方式逐一提问考生,考生逐一回答,回答完毕后需陈述回答完毕。
⑥由复试小组组长发出考官提问指令: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回答完毕和需陈述回答完毕。
⑦复试小组组长提问考生你是否还有内容需要补充,如果考生没有,复试小组组长发出复试结束指令,复试结束。
⑧考生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区或考区。
3、复试要求:
(1)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全过程要求录音录像,工作人员对复试过程、考生回答要全程记录以备复查。
(3)将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贯穿整个复试过程。
七、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70+(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复试各科满分之和)×3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考生初试总成绩为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2、排名原则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无自命题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3、录取工作本着考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2020年6月10日前提交《体格检查表》(六个月以内的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报告含考生照片、肝功和胸透检查结果,且加盖医院公章)。
5、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凡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体检表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考生入学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2.考生应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工作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或设备故障,考生应立即主动联系报考学院。
5.考生应按报考学院安排,在网上模拟、演练。
6.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3天向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九、违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2.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3.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4.未经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5.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8.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和复议
1.学校、学院两级督导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督察,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2.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方式:孙老师029-85319792,skb@xisu.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公告。
3.本实施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考生使用手册(浏览器版)
附件2:考生使用手册(App)
附件3:西安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