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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1-06 17:53:08

2019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学分高考,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新材料学院致力于前沿领域、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欢迎化学、材料、微电子、物理、机械、化工、计算机、数学等相关专业的优秀大学生积极报考!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通过推荐免试的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网址:http://grs.pku.edu.cn/zsgz/sszs/tjms/index.htm)的要求,申请攻读我院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1.招生院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招生专业: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080123)
导师信息:详情请参阅新材料学院网站师资介绍(http://sam.pkusz.edu.cn/team/teacher/)
有关考试科目、招生人数等相关说明,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sszs/zyml/index.htm)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除我校报名公告中提及的特殊专业和考生类型必须选择北京大学考点外,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工作、学习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见北大学分高考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北京大学(10001)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5.有关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费
(1)在外埠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在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1101)参加初试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19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和《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19年应试硕士生查验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的公告》完成以下报名程序:
a.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缴纳报考费。
b.在网报成功2-3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登录北大学分高考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照片通过审核方为有效)。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17:00,逾期未上传电子照片或虽已上传但未通过审核者,我校无法将有效照片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无法下载准考证,相关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c.登录北大学分高考核对本人网报信息。报名信息有误的,网报期间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修改。
d.2018年11月2日10:00-11月10日17:00,登录北大学分高考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内容包括:①本人网报信息填写正确、②缴费状态为已缴费,③上传照片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④学历(学籍)审核结论为校验通过。只有完成以上内容并点击确认信息后,报名方为有效。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确认的,其报名程序未完成,报名无效。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以下三类考生,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将认证报告(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至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通信地址请见北京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sszs/zsjz/578.htm)。因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导致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责任自负。
(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7.网报结束后,我校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的考生可于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将用于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
(三)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统一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院初试科目如下所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9综合物理
④869综合化学
(四)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4.我院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学分高考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6.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五)调剂与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相互调剂。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3.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考生拟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培养地为深圳。
四、学费、奖助学金及住宿安排
学费、奖助学金及住宿安排等以深研院招生年度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说明为准。
五、硕博连读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六、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七、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
5.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全程予以回避。
八、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应试生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院系网站查询。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考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若上级部门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九、招生咨询
学院网站:http://sam.pkusz.edu.cn/
招生咨询:罗老师0755-26612204luosf@pkusz.edu.cn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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