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我校第二批复试安排在3月24日~3月26日,具体时间安排《2017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复试时间安排》。
二、参加复试人员范围
1、报考或调剂材料学院,经管学院学术型研究生,数理学院,信息学院,海洋与生物学院(报考代码和专业为: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Z1微生物应用工程,0822Z2生物质化工,070702海洋化学,085238生物工程五个专业)按学分高考收到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2、报考或调剂除上述学院外,其余学院和专业的考生。
报考经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MPAcc)复试分数线请见经管学院网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名单不再在本校网站公布。
注: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考生)要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加试科目见《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合格者,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加试名单是根据考生网报信息确定的,如果有误差,请考生务必提前与研招办及学院联系,故意隐瞒者如在录取检查时被查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考生,如进行校内调剂,务必与拟调剂学院说明,按照调剂专业加试科目要求进行加试。
调剂考生,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回复接受复试为准(考生在接到我校网上发出的复试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确认复试,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回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12:00,名单不在本校网站公布。
特别说明:我校将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有关复试、拟录取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各学院网站。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
参见《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四、复试比例
所有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科,均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控制在1:1.2左右,个别学科根据实际情况会扩大复试比例,复试比例将提前公示。生源不足的学科,由各学院根据调剂生源的数量确定差额复试比例。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及体检。政审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4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生,其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12年9月1日前颁发。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以上有关材料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报到资格审核时一并上交。
6、填写完的《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交至复试学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对复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请在复试结果公布后1天内向研招办提出署名的书面申诉。研招办将视具体情况尽快答复考生。
2、一志愿报考单位为我校的考生通过复试后,学校将直接录取(考生不必登录学分高考回复确认);调剂至我校的考生以收到学分高考待录取短信并回复同意的作为录取通知,批量拟录取名单预计4月中旬在网上公布。
3、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5、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必须在网上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系统的使用说明详见附件《青岛科技大学复试心理测评使用说明》,具体的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参加第二批复试的考生可于2017年3月25日至3月26日在网上进行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依据的一部分,未参加测评或不认真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