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在3月28日—30日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
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山建大校办字〔2014〕22号),复试前,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处、纪委监察室负责人,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组成。研究生处负责制定总体复试实施方案,指导各学院(所)开展复试工作,审核复试录取结果。
各学院(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学科及学科方向导师代表和学院纪检委员组成,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所)的复试录取工作。
各招生学院(所)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加试等考核工作。复试前应宣布各项复试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并做好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针对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0531-86367172,邮箱:jjb@sdjzu.edu.cn;
研究生处招办0531-86367033,邮箱:yzb@sdjzu.edu
二、复试资格线与复试比例
(一)复试资格线
各学科(方向)复试基本资格线执行2018年国家A类地区线。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方向)在国家复试基本资格线基础上,可根据复试比例自行上调分数线;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方向),应执行国家A类地区总分线,确因培养需要,可对业务课分数提出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资格线为:管理类联考(含MBA和工程管理)总分不低于125分,其他学科总分不低于225分。
(二)复试比例
各学科(方向)依据学校下达的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根据上述要求,我校各学院制定并公布各学科(方向)《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包括:学科(方向)复试线、拟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拟调剂人数、复试要求、拟录取办法等信息。
三、调剂
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原则上需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在校内学科(方向)之间调剂的,可视为一志愿考生;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视为调剂考生;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考生均需通过学分高考调剂系统报名调剂。
(一)调剂要求
1.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18年一类地区国家线。各学科专业可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调剂至学术型专业的,初试统考科目需完全相同。
3.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统考英语。统考数学和英语的调剂规则是只能从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可以从英语一调至英语二但不可从英语二调至英语一。
4.初试未考数学的,不能向初试设数学科目的学科调剂。初试科目为自命题英语的,不能向初试科目为统考英语的学科调剂。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二)调剂流程
1、调剂缺额学科、名额,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其间可能适时调整。
2、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信息平台系统开通后,通过系统申请调剂我校,招生学院将陆续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于2小时之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调剂期间,拟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调整,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四、破格复试
(一)线下考生申请破格复试的条件
1.破格复试仅限于第一志愿考生及报考学科,不得跨学科申请。
2.破格复试的学科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调剂确有困难。
3.破格复试仅限于一门初试统考科目考分在本专业复试资格线下10分内(含10分)的考生。
4.破格复试考生限在本学科考生中专业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5.我校线下考生破格总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5%。
(二)申请破格复试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报考学科(方向)招生学院。
2.考生破格复试申请,经招生学院研究同意后,于3月26日前报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审批。
3.3月27日前,研究生处招办将审批意见通知招生学院。学院根据审批意见,安排经批准的考生参加破格复试,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在网站上公示破格复试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4.复试合格的破格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能录取。
五、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在3月28日—30日进行,复试工作时间进程及有关事项要求见附表1。
参加加试和笔试超过2小时以上复试科目的考生提前1天到学院报到。
复试人员名单在复试前2天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动态)。
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复试时间和安排另行规定。
(二)报到与资格审核
1、3月28日上午8:00-12:00,复试考生在学校博文楼BW008教室报到,缴纳复试费(艺术类、建筑设计类学科考生240元,其他考生180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盖章,面试时提交导师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携带《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复试通知单。
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后,须前往报考学院报到,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学院报到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表3。
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
(三)加试
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相应招生学科要求,一志愿考生中,同等学力与部分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计入拟录取成绩。每门加试课程合格,方能取得复试资格。
需加试的考生由报考学院通知。加试考生需提前一天到报考学院报到并进行加试。加试结束当天,各学院需通知考生是否取得复试资格并向研究生处报送加试成绩。
(四)体检
复试考生报名后,携带身份证到校医院缴纳体检费50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复试科目
1.英语听力测试
时间30分钟,满分50分。
2.专业笔试
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其中:设计类超过2小时的复试科目,考生须提前一天到报考学院报到,报到时间为8:00-9:00,9:30安排复试笔试考试。
3.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50分,90分为合格。
复试总成绩为300分,180分为合格。
六、拟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听力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在同一专业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内,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因一志愿考生或调剂考生的复试合格人数少于其招生计划时,计划可调剂使用。录取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
1.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数的学科,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应予以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公布计划数的学科,可根据生源情况吸收少量优秀调剂生参加复试,但用于录取调剂生的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分配招生计划数的25%;用于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的名额不得少于我校2018年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公布计划数。
2.复试合格但未被报考学科(方向)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可按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征求考生意见,调剂至有缺额的相近学科(方向),并签订确认书。
3.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少于60分)、或面试成绩不合格(少于90分)、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各学院(所)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七、拟录取结果与信息公开
全部学科复试结束3天内,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其中:调剂考生经复试被我校确定拟录取的,我校通过学分高考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系统短信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登录学分高考,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有关通知、复试人员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破格及专项计划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复议制度
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招生院(部)招生工作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九、其他
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结束后,个别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科,经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并公示相关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31-86367033(行政办公中心BG208室),咨询联系信箱yzb@sdjzu.edu.cn。
山东建筑大学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附件【附表3山东建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各学院报到地点及联系电话.doc】
附件【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附表1山东建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进程及有关事项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