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要求,学院调剂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准确向研招办报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研招办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请同时关注学院网页相关通知。
3.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段组织复试。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依据缺额情况组织调剂复试。
4.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少数专业优先从校内相近专业调剂,仍有不足,再申请调剂校外生源。
5.调剂考生需参加拟调入专业的复试,不可用一志愿复试成绩简单代入进行排序。
6.校内外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7.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向校外调剂。外调考生,不再寄送试卷,也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的考生报考专业仅限在相同一级学科内进行。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设置统考数学的专业除遵循上述原则外,考生应有统考数学成绩,且按数学一、二、三顺调。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成绩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系统的使用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12小时后,研招办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一般为24小时,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