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河海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高校。
河海大学是国家首批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单位和全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校之一。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10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46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5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9个工程领域。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两学科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位置,尤其是水利工程学科总体实力最强(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位居全国第一),支撑及相关学科门类较多,水利及支撑学科人才梯队的综合实力处于国内一流地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900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7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20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约1000名。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包含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招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予以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全国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型研究生。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学分高考)报名并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120元。已报名考生未参加现场确认或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现场确认
江苏省各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
江苏省外报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请查询报考点通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12月14日—25日。
4.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二)注意事项
1、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6);
(3)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时的考点必须完全一致。
2、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研究生双向选择就业。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3、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五、其他
1.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信息。
2.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任何时候不得修改,因考生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邮编:210098
电话:025-83786303
河海大学研招办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