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总数 | 备注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24 |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食品工程 | 全日制 | 76 | 含5个新药院指标 |
制药工程 | 全日制 | 5 | |||
095100 | 农业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全日制 | 50 |
二、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
1.所有考生: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考生准考证;
(3)《诚信复试承诺书》;
(4)《资格审查单》;
(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6)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审核盖章)。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8)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9)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一志愿拟录取考生须在4月10日前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EMS或者顺丰快递寄送至: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南路169号 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 慕老师,电话:0574-87604387。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2.应届毕业考生:
(1)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个人信息页+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待入学时交验。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专升本应届生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
(4)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和所获学分证明,并注明该生在入学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5)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 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往届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毕业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详情见官网:http://cfps.nbu.edu.cn/info/1419/43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