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管理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及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订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3、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4、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6、强化人性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施式亮
副组长:胡石其 刘宇文
成 员:胡石其 刘宇文 施式亮 戴树根 谢政才 周智华
高文华 尹风雨 赵召平 吴毅君 张瑞鸿 龚彩云
朱理哲 张会福 刘文俊 王 欣
学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计划执行组、技术支持组及后勤保障组。
(1)研究生招生计划执行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2)技术支持组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期间的网络畅通与技术支持。由学校网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后勤保障组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学校后勤处负责组织实施。
2、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督促与检查。由纪委、监察专员办,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731-58291337,58291312
3、各学院须签订《湖南科技大学学院第一责任人保密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一)、《湖南科技大学命题教师保密协议书》(见附件二),同时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4、各学院应根据复试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严格遵循《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面试官职责及面试行为规范》(见附件三),成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相关资料放学院备查。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全日制学术型计划、全日制专业型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型计划。各学院将严格执行学校分配的招生总计划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学校下达给各学院招生计划,在4月5日前没完成的,由学校收回重新分配。
详情见官网:https://graduate.hnust.edu.cn/zsgz/sszs/25e6639b9d884430943bc63cdbaef14f.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