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现有录取指标中,除了普通录取指标之外,还包括2名广州交通大学(筹)基地联合培养项目计划录取指标。其中,法律(法学)专业1名,法律(非法学)专业1名。
基地联合培养项目计划需要学生在学期间到联合培养基地进行一定的实践培养,为专项专用指标。录取原则为:优先征询法律(法学)专业、法律(非法学)专业拟录取考生中录取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参加该定向计划的意愿,并根据该专业录取成绩高低进行录取;如录取成绩排名靠前的拟录取考生放弃该定向计划,则该专业最后一名拟录取的考生参加该定向计划。
现征求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参与该定向计划的意向。请有意向生参与该定向计划的考生3月28日(周日)上午11:30之前交《意向书》(手写签字,见复试微信群共享)至行政东楼前座304法学院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