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研的时间点越来越临近了,考生们复习的强度也越来越大了,毕竟彼此之间的距离在每天的点滴中差距越来越大的,也有一些基础薄弱的小伙伴还是在迷茫,为了帮助到各位考生,下面小编整理了2020考研马原:最常考的马原知识点3大规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与质变规律、辩证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首先,对立统一规律为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原因:
①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②是贯彻另两个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③它提供了人们认识、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对立统一规律揭示着矛盾的规律,矛盾,也就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所固有的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的因素和倾向。
其次,对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理解尤为重要。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前提,共处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渗透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指矛盾对立面相互排斥、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内在基础。
矛盾的同一性作用表现在:①它是事物发展的前提。②它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③它规定了事物向对立面转化的可能和发展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作用表现在:①一个统一体内,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为事物质变创造条件。②不同的统一体间,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具体实践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分析法还包括"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
历年考研真题频繁考到这部分内容,尤其是最后的分析题部分,多数情况是出一则小故事让你用相关原理分析,因此,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相关内容不能只是机械的背诵还要加以理解,否则很难取得高分。
(2)量变质变规律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即连续性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
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事物的度,就产生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
②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③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3)辩证否定规律
辩证的否定观:
①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
②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③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
④辩证的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克服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积极因素。
方:
②坚持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②事物以其内在矛盾为动力,从自我肯定到自我否定,又到否定之否定。
从事物发展过程看,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便形成一个发展周期;从内容上看,这是事物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表现形态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即曲折前进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①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
②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