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论文答辩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4点。其一需要注意论文语言,学员在递交论文时必须同时附以英文译本;其二注意论文字数,学员需根据所选项目的字数要求撰写论文;其三注意论文撰写时,要按照老师的指导和要求认真完成;其四要注意论文的相关评定。
论文语言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学习过程中,以中、英双语进行授课,在撰写论文时,学员可以选择用中文或英语撰写论文。不过以中文撰写论文者,在递交论文时必须同时附以英文译本。
论文的字数限制
在中外合作办学学员在完成指定的学科后,需就选定的方向进行研究,根据要求完成一篇研究论文。不过正式撰写前,需要用中文或英文提交论文开题报告2000字,通过后,在老师的指导下,撰写一份3.5万字到4万字的论文。具体字数要求,各项目是不同的,有的项目要求论文字数应达到5万。
论文撰写指导
中外合作办学学员论文研究题目的审评、研究工作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工作,一般都有院校的教授负责。论文指导老师会通过面对面、网络或其他沟通方式与学员紧密联系,以确保学员的论文符合学校的要求。论文完成后,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及同意才正式提交及参加论文答辩。
论文的相关评定
论文评审包括书面文件和答辩。一般会由两名指导老师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打分(占总成绩70%),并将他们的报告提交给项目主任。其中一人与中国学术主任共同主持论文答辩,答辩占总成绩的30%。论文答辩将会在国外院校或国内授课点举行。
中外合作办学学员在得到院校的学位评审委员会的认可后,且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学分达到要求者,就可以授予博士学位,国内认可,国际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