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市教育两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院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由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对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2、成立复试小组,至少分成3组,每个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由我院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等。
二、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符合本办法中调剂规定的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二)复试名单公开
我院在复试前将在天津工业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成绩等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院要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核验出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得允许其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开始前5天(具体复试时间参照我院网站公布的时间)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考生如遗失准考证可在学分高考重新下载);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0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
6、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7、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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