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加重犯概念与特征
结果加重犯,也称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因而刑法规定加重刑罚的犯罪形态。
结果加重犯的特征如下:
(1)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
(2)产生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重结果。
(3)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心态,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①一般说来,行为人对基本犯罪持故意心态。但并不表示对基本犯罪不可能持过失。
②行为人对加重结果至少是过失,如果对加重结果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
其中,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只能是过失,如故意伤害致死,行为对死亡只能是过失。若是故意,则构成故意杀人罪;
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人对被害人的重伤死亡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3)刑法就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所谓加重法定刑,是相对于基本犯罪的法定刑而言的,即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高于基本犯罪的法定刑。由此可见,结果加重犯只能定一罪,因为加重结果并未超出刑法对某一罪名划定犯罪构成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