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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2024考研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06 23:39:53

【招生工作】食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9〕156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现公布如下:

一、专业招生计划

见官网 http://cfps.nbu.edu.cn/info/1419/3663.htm

二、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4.一般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进行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调剂基本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应接收调剂生;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2倍的专业,一般不接收调剂生。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成绩确定是否接收调剂生。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我校的复试分数线;调剂须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 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应根据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的各学科(专业)调剂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2.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开放缺额信息时,须按招生章程和学院相关规定,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系统,提前公布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

3.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一到,学院若仍未有明确受理意见的,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继续开展调剂工作的学院,要确保至少每36小时更新一次相关调剂信息。

5.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外),否则无效。

6.学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及一志愿上线情况,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拟定调剂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管院长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后公布。调剂名单一旦公布,不可随意更改、撤销。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根据该计划的学校分数线,确定各专业调剂复试名单。学院若有调剂考生生源需及时与研究生院确认该计划的缺额情况,没有缺额的专业不予调剂。

8.生物与医药专业(086000)食品工程方向调剂要求:初试需考数学,英语一50分及以上,或者英语二60分及以上。如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083200)一志愿复试后有调剂名额,调剂要求:初试需考数学和英语一,英语一50分及以上。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

1.所有考生:

(1)考生准考证(学分高考已于2月15日开放打印);

(2)考生身份证(正反面);

(3)《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4)《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5)《资格审查单》(附件3)。

(6)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附件4)。

(7)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审核盖章);

(8)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相应成果佐证材料。

2.应届毕业考生:

(1)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待入学时交验。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专升本应届生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

(4)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和所获学分证明,并注明该生在入学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5)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往届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毕业日期为2018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4.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5); 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6)。

(3)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

5.所有考生复试前请知晓《宁波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7),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

6.复试资格审查涉及到的附件1--附件7,下载地址:http://graduate.nbu.edu.cn/2019/zs-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73wbnewsid=15273

7.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要求:

(1)单份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或者清晰照片(JPG格式,命名规则为:

1、准考证;2、身份证;3、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4、诚信复试承诺书;5、科研成果佐证材料;6、学生证/在读证明;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8、专升本录取名册;9、毕业证书;10、学位证书;1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3、6门本科课程主干成绩;1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15、入伍批准书;16、退出现役证;17、意向书。

(2)个人所有材料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复试资格审查命名,如:食品科学与工程-张三-复试资格审查,压缩包发送至1132119128@qq.com,邮件主题:报考专业-姓名-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内容与形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主平台为腾讯会议。请考生在电脑端和手机端下载腾讯会议及微信,注册账号,确保登录顺畅。

2.笔试原则上采用面试的形式。

3.复试内容包括:

a.专业课面试;

b.外语能力测试;

c.思想政治面试;

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4.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随机确定。

6.相关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研究生院审核。

7.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体检安排在拟录取之后。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时,非全日制考生可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二级甲等医院入学前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对于弄虚作假级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成绩计算办法

见官网 http://cfps.nbu.edu.cn/info/1419/3663.htm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注: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2.初试满分为500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7 + 复试成绩×0.3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四、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学生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食品与药学学院纪委

联系人:邵老师

电话:0574-87604379

邮箱:shaoxingfeng@nbu.edu.cn

请所有考生务必加宁波大学食药学院2020年考研咨询群:qq群号为595255184。

六、复试时间安排

见官网 http://cfps.nbu.edu.cn/info/1419/36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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