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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警务硕士2024考研复试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06 23:40:08

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警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保证我校2020年警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全国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四川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确保安全,平安复试。

2.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3.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4.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5.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统一领导。

(二)复试小组组织

按专业研究方向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在职教师组成,组长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招生类别、复试基本分数的确定

1.我校2020年限招报考我校警务硕士的考生和从其他相关院校调剂的报考警务硕士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警务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2.我校 2020年警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警务专业A 类考生分数线:即总分不低于325分,同时,满分=100分的单科不低于46分,满分=150分的单科不低于69分。报考我校警务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30分,复试比例为120%。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接受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2.《2020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经所在单位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附件2)

3.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交验《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5月13日-17日。

以上材料均按上述顺序以PDF格式扫描在一个文件内,以考生编号+姓名+研究方向命名发至指定邮箱:1724955775@qq.com。(注:资格审查材料仅限PDF版格式,原件入学后会再次查验)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时间5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后续公告为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按报考领域分组,随机抽取复试顺序后提前半小时进入复试系统做好面试准备。考生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六、复试方式、内容及成绩评定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复试系统。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系统采用钉钉会议系统。

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测试时间5月15日-1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测试。

1.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考生使用英语进行口头作答。

2.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考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

各面试小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七、复试规则

1.设备及摆放要求。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生端采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和手机双机位模式,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作为主机位,采集考生正面音视频,考生右后侧放置手机作为副机位,采集考生周围环境信息,实现对考生全方位监控。

2.环境要求。(1)考生复试须在一个安静、独立、光线充足的环境下进行。复试全程严禁除考生本人外的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一经发现有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面试组有权终止面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2)具备稳定的宽带或者无线网络的条件。(3)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4)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口罩等遮挡面部,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3.行为要求。(1)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复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2)考生应保证在整个复试过程中的严肃诚信。复试过程中若考生一端出现网络设备问题,考生需自行承担后果。(3)考生复试时着制式警服。

八、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为各面试小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分,复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九、调剂安排

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公布调剂办法和计划余缺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调剂考生(具体条件见我校2020年警务专业硕士招生简章),请及时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履行调剂手续。复试内容、方式、要求等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时间另行通知。

十、复试录取规定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照报考考生初试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名单,比例为下达招生计划人数的120%。

2.录取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以后由我校组织进行。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相关要求

1.考生复试前,务必配合我校复试工作人员做好网络测试工作,并提前准备好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4。操作手册后续更新详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2.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复试期间,请确保网络通信正常和电话畅通,以便复试工作人员联系和安排复试事宜。

4.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命制、印刷、分装、保管等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十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监督与复议

1.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查。

3.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申诉电话:0830-3109656

学校纪委电话:0830-3107331

十三、咨询方式

学校研究生教育栏目网址:http://www.scpolicec.edu.cn/jyjx/yjsjy.htm,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30-2281279。

附件:1.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 2020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 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安排

4. 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四川警察学院

2020年5月13日

附件【附件1: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2:2020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附件3: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安排.pdf】

附件【附件4: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pdf】

附件详见官网 http://www.scpolicec.edu.cn/info/1024/47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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