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入量的构成主要包括:
1、收现销售收入,指每年实现的全部现销收入。
2、固定资产残值变现收入以及出售时的税赋损益,指固定资产报废时残值收入小于税法规定的数额时,用于抵减的所得税额。
3、垫支流动资金的收回,指项目完全终止时因不再发生新的替代投资而收回的原垫付的全部流动资金额。
4、其他现金流入量,指其余三项构成以外的现金流入项目。
现金流入量指投资项目增加的现金收入额或现金支出节约额,其中现金收入指银行回笼的货币或社会各单位的收入现金,现金支出指银行向市场投放的货币或社会各单位付出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