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将本单位的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行为,坐支行为不利于开户银行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业务信息的管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