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旅游税指澳门特区政府对澳门特区内酒店及同类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及卡拉OK场所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旅游税由提供服务方进行申报缴纳,不过实质上该税费的实际负税者是消费者。
旅游税的课征对象为酒店及同类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及卡拉OK场所提供的服务,税率为5%,计税基础为提供服务的价格,对上述场所收取的服务费(最高为10%)、通讯及洗衣方面的服务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纳税人应在每月月底前将上月税款进行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