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的主要公文种类包括:
1、税务事项通知书。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4、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5、税务检查通知书。
6、税务处理决定书。
7、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8、行政复议决定书。
9、其他税务文书。
其中税务机关的公文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同时受送达人在收到税务文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文书上所载明的内容,如补缴税费、补申报税费等事项。若受送达人未能按时处理的,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受到严重的税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