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减的条件纳税人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知悉,可用于调减的内容一般包括法律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以及免征减征项目等。
其中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征减征项目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