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