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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的特点

发布时间: 2024-07-05 11:52:26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点有:

1、投资性房地产不是用于销售。用于销售以获取差价的房地产应界定为存货,而不是投资性房地产;

2、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使用寿命较长,应当对其后续支出与处置加以考虑;

3、企业持有的自用或用于销售的土地应界定为无形资产范畴,对于为了出租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应界定为投资性房地产;

4、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目的不是为了耗用,而是为了赚取长期的租金收益或获得资本增值。对于这部分资产的核算,应当充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收益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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