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是违反国家财政经济管理法规和制度,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主要包括:
1、国有资产流失,即违反国家资产管理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违反“收支两条线”,即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出账外;
3、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即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4、其他行为,包括隐瞒截留坐支财政收入、骗取国家拨款、个人擅自借用、存储公款,违反会计法规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