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五位老师因为跑补课和补课被罚了赔偿金!学校被全市通知了…用全市举报电话!
8月11日
聊城市教育局曝光5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案例
对他们的行为做出严肃处理
并通报了所在的学校
零容忍:5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查处案例
2021年,市教育局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管理在职教师有偿辅导班的重中之重。制定发布《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 《聊城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将加强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弘扬师德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学教结合案例调查,有效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辅导班泛滥。
【案例1】王银龙,莘县实验高中在职老师。通过微信向社会宣布,计划于2021年7月16日开设假日辅导班。莘县教育局给予王银龙警告处分,2021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案例2】朱香平,莘县实验初级中学在职教师.2021年暑假期间,在租住的私房里开设了辅导班,我校9名学生报名参加了补偿性辅导班。莘县教育局给予朱香平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2021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021年暑假,【案例3】孟川,聊城三中北校非在编教师。在怡海教育教书,向学生收取3000元。聊城三中北校给予孟川撤销学校教导主任职务、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2021年暑假期间,【案例4】耿道广,聊城三中北校非在编教师。在少年军校开设了辅导班。聊城三中北校给予耿道广撤销学校年级主任职务、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2021年7月,【案例5】夏丁燕,聊城育才学校非在编教师。在鲁花南路的一家咨询机构参加了付费补习班。聊城育才中学给予夏丁燕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履行主要职责,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辅导班的查处,深入开展“尊师重道、建设师德师风”活动,引导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聊城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聊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
最近聊城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
开展“培养师德、提高师德”专项活动,管理教师有偿辅导班。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意见集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学校需向社会公布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
被禁止的学校和教师应当依法遵守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教。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2014]1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聊城市教育局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聊城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交字[2021]89号)等文件,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警告、开除等相应的行政处分。
聊城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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