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优才计划,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所有的基本资格:
1、年龄:申请人根据本计划提交申请时,年龄必须在18至50岁之间。
2、财政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3、良好品格:不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4、语文能力:申请人须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5、基本学历: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上述所有基本资格,其申请将会即时被拒绝,不获继续处理。
香港优才计划计分制度:
符合「基本资格」所有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以「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接受进一步评核。每名申请人只能在同一时间提交一份申请,并只能在同一次申请中选择以一种计分制进行评核。
2015年1月14日施政报告公布,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调整将于2015年第二季正式实施。
香港优才入境计划新政内容:
放宽逗留期限
1、 通过综合计分制申请优才获批的申请人,签证期限由现行模式1+2+2+3,变更为2+3+3;
2、成就计分制获批后直接给与8年逗留签证;
3、综合计分制下的顶尖人才(通过优才计划赴港不低于2年,年薪200万港币以上),可获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