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现设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和学前教育四个本科专业及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两个第二学位专业;设有教育学系、教育信息技术系、心理学系、学前教育学四个系;拥有课程与教学论学术学位硕士点(包括现代课程与教学论、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论两个研究方向)和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1.专业课考试;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综合面试;
4.心理健康测试;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复试方式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所有领域为100分)。考试科目按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不得更改。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口试,满分50分。
3.综合面试,采用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测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4.心理健康测试采取机试,不设分值,测试结果供学院录取时参考使用。
复试期间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的各个环节。
复试成绩
(一)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所有领域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考生在复试阶段暂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生处会同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为400分),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七)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定办法为:
1.考生总成绩(除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2.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