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预科录取,是指对参加高考的学生,知识水平尚未达到进入大学的要求,先录取,然后给予一定时间补习后以达到这个要求的一种补习方式 。
预科生分为两种,一种是少数民族预科,一种是出国留学预科。
预科生是指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的考生中,属照顾而未达到录取分数线受表彰的各类先进人员和年龄在25周岁以上;以及特殊行业急需培养的在职业务骨干,达到预科班分数线,且报名时提出读预科申请的考生,经考试院成招办批准后(《预科生录取通知书》由考试院成招办发放),成为预科生。预科生参加市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举办的预科班,补习高中文化一年,结业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原报考的第一志愿学习,预科生只录取有专科志愿的考生。
前提条件:
必须的少数民族
普通高校招生中的预科生,就是指国家指定的普通高校或民族院校,从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符合特定要求的考生中,低于一定分数,按志愿择优录取。该考生在民族院校或普通院校学习一年后,经考试合格直接入高校的本科或专科学习。高校自己组织预科毕业考试进行专业分配。
普通高校或民族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是党和国家为提高少数民族文化水平。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多地培养少数民族各类专门人才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科类主要有文科和理科,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有关高校在录取省同批次统招最低分数线下80分。
招生对象:
民考民 学制2年,民考汉学制1年。
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的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热爱家乡,立志为建设家乡作贡献的边疆县、执行边疆政策的县、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行署、州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乡的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考生或汉族考生。父(或母)在上述地区乡一级(含乡级)以下的单位工作的城镇户口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均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