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成立於2000年,与海内外众多法学院相比,是很年轻的法学院。但历经持续努力,现已迅速发展成为教学研究并重、有特色的新兴法学院。经澳门特区政府批准,该校现拥有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院的办学特色、优势及潜力在於“博采众长,学术为本,机制创新,定位发展”。
借助澳门中西文化交融的传统优势,法学院的教学工作以中国法学教育理念为本,兼采大陆法系、普通法系法学教育之长,注重讲授法理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课程,以适应本澳和其他区域的社会需求及毕业生进一步深造的知识储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