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研究生毕业,想明年出国留学,如何能保住我的党员关系?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党员出国(境)后怎样保留党员身份
一、党员因私事(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临时出境,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保留党籍的申请,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一式四份。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报二级党委(总支)审批,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未经组织批准保留党籍而出境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办理保留党籍时,本人要提出申请,申请书务必陈述事由、去向、保留期限等,并递交有关证明文书,如:入学通知书、聘用合同书、护照、签证等有关的材料复印件。
三、保留党籍的期限,自费留学、自费学外语、伴读或劳务输出者等同于入学通知书或聘用合同书上注明的期限。
四、保留党籍的党员,在国外要热爱祖国,关心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任何活动,并按期返回。
五、保留党籍的党员,在境外应通过书信等适当的方式与党组织定期保持联系,临时或期满返回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
六、党员因私出境期间暂不交纳党费。返回后,经审查恢复组织生活的,按照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补交出境期间的党费。
七、保留党籍期满,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的,应在期满前由本人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二级党委(总支)批准后方可续假。
八、因私临时出境并经过批准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应在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并填写“共产党员恢复党籍审批表”报二级党委(总支)审批,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到国外留学的党员应该如何保存党籍档案?
(1)党员请假出国(出境)探亲或办理其他私事、劳务输出、自费留学(含伴读)等,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其中因自费留学(含伴读)而辞职的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一起转入其居住地保存。党籍保留期限应同党组织批准其出国(出境)的期限一致。自费留学(含伴读)的应以其入学通知书上注明的学年为准。党籍保留期间停止其党组织生活。
(2)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其出国(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境外的情况和表现,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
(3)党员超假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党组织审查,如理由正当,又无问题的,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的错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适当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对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如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4)经批准出国定居的党员,如果以后又回国,本人要求解决其党籍问题的,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向本人解释说明,他们因长期脱离党的生活,原则上不能恢复其党籍,回国后表现好的,可以重新入党。如有特殊理由,认为可以恢复其党籍者,要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5)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经过了解,如证明其在外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
党员因私出国(境)如何办理保留(停止)党籍手续
一、办理程序:1、党员因私出国(境)探亲、访友、继承遗产、留学、就业及其它非公务活动等,必须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办理出国(境)保留党籍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1)党员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去向与保留时间)。(2)国(境)外亲友(单位或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或应聘工作通知(翻译件)等。(3)护照与签证复印件。(4)填写基本情况表一份(可下载)。(5)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需提供评审批件复印件一份。2、党员出国(境)定居的,必须办理停止党籍手续。办理出国(境)停止党籍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1)党员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的书面申请。(2)本人在国外或境外定居的有效手续资料(翻译件)。3、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出国(境)党员保留(停止)党籍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对该党员进行政审,签署单位党组织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4、党员接到上级党组织同意其出国(境)期间保留(停止)党籍批复后,方可出国(境)。二、有关规定:1、党员必须在出国(境)前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对已经出国(境),尚未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党员,原则上不再补办保留党籍手续。2、因私出国(境)的党员,其保留党籍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离退休党员保留党籍期限可相应延长至一年。自费留学和应聘工作的党员,按实际学习和工作年限计算。3、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期限应以出境之日算起。党员等待签证尚未出国(境)的,应参加原单位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对在此期间不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不过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将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处理。4、党员因私出国(境),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在此期间暂不交纳党费。党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并将在国外期间的有关情况向党组织汇报,补交出国(境)期间的党费。5、党员经党组织批准出国(境)定居的,在其出境之日,即停止党籍。预备党员将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党员停止党籍后,所在单位党组织停止与其发生联系,停止收交党费。党员年报统计时,不再统计在总数内。党员停止党籍情况,支委会应告知本支部党员,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6、党员因私出国(境),应遵守假期,按时回国。若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回国的,应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本单位党组织可视情况适当予以延长保留党籍期限,并按审批权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三、逾期党员党籍的处理1、党员因私出国(境)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说明理由,经组织审查认为理由正当,又无其他问题的,可以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2、无故超假半年以上回国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按照党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待本人有了正确认识后,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3、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一般不再恢复其党组织生活,应视作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严重问题,经党组织审查情况属实的,应严肃处理,直至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4、出国(境)逾期一年以上未归,经组织多方查找仍未能取得联系的,将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公派出国留学需要保留党籍吗
如果是公务活动出境的,不需要办理;如果是因私出境的,需要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国家规定党员因私事(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或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国(境),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党员出国(境)定居,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一、手续办理程序
1、办理出国(境)保留党籍手续,党员本人需向所在党支部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保留党籍的申请,并递交有关国外、境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办理出国(境)停止党籍手续,党员本人需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本人在国外或境外定居的有效手续资料(翻译件)。
2、党员所在党支部根据出国(境)党员保留(停止)党籍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对该党员进行政审并填写《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签署党组织意见,报上一级党委审批。
3、党委进行审批后,以文件形式(附审批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4、党员接到上级党组织同意其出国(境)期间保留(停止)党籍批复后,方可出国(境)。
二、保留期限规定
1、出国(境)求学的,以其入学通知注明的学习时间为限;
2、出国(境)就业的,以其劳务规定的工作年限为限;
3、去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探亲的,一般不超过半年;
4、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国(境)保留党籍的时间,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
三、恢复组织生活
因私出国(境)并经批准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应在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书面申请,填写《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并如实汇报在外期间的情况。所在党支部进行初审,上一级党委审批,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如无问题即可恢复组织生活。返回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的,应作自行脱党处理。经批准已出境定居停止党籍的党员,若干年后又返回者,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具体参照《关于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组发字〔1981〕19号)文件精神办理。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该怎么办?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他们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应保留在为他办理自费留学手续的基层单位的党组织,一般是原单位的党组织。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党员出国组织关系怎么办
你好,就你的问题,我查阅了有关材料,答复如下: 党员因为私事临时处境出国,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境出国的同时,应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递交保留党组织关系书面申请。党组织应及时受理,并报县或相当县一级党组织审批。 临时出境出国的党员,出境出国后,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党组织关系保留的期限是:在中国港澳台地区探亲的一般不超过3个月,去国外的一般不超过6个月。处境出国自费学习,以其入学通知书注明的学年为限。出国出境就业,以其合同书的聘任期为限。临时出境出国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的起止时间,应该从党员出境出国之日起至回原单位报到为止。 因私出境出国的党员在出境出国期间可暂不交纳党费,待回来恢复组织生活后,再补交党费。
出国、出境党员的组织关系应如何处理?
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出境以后,其组织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https://baike.baidu.com/item/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2)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3)党员出境逾期(包括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其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
资产阶级政党一般对党员的资格、活动、入党和退党要求不严,党员的队伍不稳定。如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入党者不需要申请,也不交党费,不过组织生活,只根据他在总统初选中声明选哪一个党的候选人来确定其党籍;在选举后一星期由政府据此编制出每个党的党员统计表。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培养、教育和考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均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指定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及时编入本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学习,送党校培训,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建立培养和考察档案等。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
自费留学党员出国后怎样与党组织保持联系?
答:中组部在《关于改进接转出国留学、劳务人员组织关系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指出,自费出国留学者,在他们学成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办理自费留学手续的基层党组织(一般指原单位党组织)。党员在出国期间,以适当方式同驻外使领馆和原单位保持联系,在此期间暂不交纳党费。党员按期回国后,要及时(三个月内)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处境期间的情况,办理恢复组织生活手续。具体程序为,党员本人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经过了解,证明在国外确无问题,经原单位党委审查批准,恢复党员组织关系后补交出国期间的党费。国内无工资的留学人员,可按出国前交纳数额交纳党费。
出国留学4年没保留党籍
出国留学时间内,应当停止党籍,归国后,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进行考察后,再恢复 党籍。
出国不回,并加入外国国籍的一律取消党籍。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保留党籍期满,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的,应在期满前由本人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党委批准后方可续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