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学者申请之研修计划怎样写
访问学者研修计划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选择申请该导师进行访学的原因;
2.出国访学目的、预期目标、计划、实施方法及所需时间;
3.研究课题在国内外研究情况及水平和应用情况;
4.达到本次出国访学预期目标的可行性;
5.学成归国后的工作和学习计划。 在这些内容中,又以研修计划课题选取最为重要,因为导师最看重的还是你的研修课题。 在选择研修计划的课题时,要关注国外导师目前正在研究的方向,选取导师感兴趣的课题。课题选取角度要面向全球,不要拘泥国内的热点问题,要关注研究课题的国内国外研究情况和水平,以及该项目的应用情况。 课题选取切忌过于宏观或宽泛。如果选取课题过于宏观和宽泛,国外导师就很难搞清楚你的研究重点,也不会认为你的课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在研修计划中,要实事求是地陈述个人擅长的研究领域和已经完成的科研成果,展现个人创新观点和研究亮点,说明通过留学预计达到的研究目标,切忌夸大其词。 课题选取的内容要有意义。要将个人赴国外研究此课题的意义重点突出,使国外导师认可此项课题在国外进行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让导师看到你们合作研究的意义所在。以上内容是参考www.egoedu.com。
如何写访问学者研修计划?需包含那些内容
申请国外访问学者需要提交如申请信、个人简历、推荐信、研修计划等材料,其中访问学者研修计划书尤为重要。只有你申请的教授对你的研究课题感兴趣了,才能够顺利的拿到访问学者邀请函。那么访问学者研修计划该怎么写,怎么样的研修计划书才算是好的研修计划书呢?访问学者研修计划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访问学者研修计划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选择申请该导师进行访学的原因;
2.出国访学目的、预期目标、计划、实施方法及所需时间;
3.研究课题在国内外研究情况及水平和应用情况;
4.达到本次出国访学预期目标的可行性;
5.学成归国后的工作和学习计划。
在这些内容中,又以研修计划课题选取最为重要,因为导师最看重的还是你的研修课题。
二、研修计划课题的选取非常重要
1.在选择研修计划的课题时,要关注国外导师目前正在研究的方向,选取导师感兴趣的课题。课题选取角度要面向全球,不要拘泥国内的热点问题。不是每位国外导师对亚洲经济或者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都有深入的研究。
2.课题选取切忌过于宏观或宽泛。如果选取课题过于宏观和宽泛,国外导师就很难搞清楚你的研究重点,也不会认为你的课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3.在研修计划中,要实事求是地陈述个人擅长的研究领域和已经完成的科研成果,展现个人创新观点和研究亮点,说明通过留学预计达到的研究目标,切忌夸大其词。
4.课题选取的内容要有意义。要将个人赴国外研究此课题的意义重点突出,使国外导师认可此项课题在国外进行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
三、研修计划的格式和书写应规范。
研修计划的格式除遵循国家留学基金委内容要求外,应重点介绍赴国外研究的课题和陈述研究此课题的若干因素。由于国外导师教学、科研工作量很大,无法有大量闲暇时间阅读来自世界各地的申请邮件。因此,申请者要尽量注意研究计划书写格式是否规范、观点是否明确、层次是否清晰、语言是否精炼,言简意赅的阐明自己的学术观点、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及科研工作时间安排等,并恰到好处地表达出希望国外导师给予指导的愿望。研修计划字数不宜过多,以一页到两页为宜。长篇大论的叙述并不能给自己的研修计划加分,反而会使导师无法对你的研究目的、研究重点一目了然,甚至放弃继续阅读你的申请材料,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另外,研修计划的英文书写要语法规范,词语使用恰当并符合国外的语言习惯。严谨、准确的英文表达是你的研修计划获得国外导师青睐的保障之一。
四、研修计划中还应充分体现个人的英语水平
英语水平是申请者在有限的国外研究期间,能否顺利完成研究目标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外导师在选取博士研究生赴外联合培养时,除考察申请者个人的专业知识、研究水平外,大都倾向于选取英语水平相对高的学生进行指导。因此,可在研修计划中附有本人TOFEL、IELTS、GRE或GMAT等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有),同时还要附有一份完整的英文成绩单,以便国外导师了解你在国内学习的相关课程及水平。
研修计划制定完成后,随即进入与国外导师联系的阶段。联系国外导师有多种途径,其中以发Email、发传真件或寄信的方式为主。需要提醒申请者的是,联系的导师不宜过多,重点选取适合个人研究领域的导师即可。向国外不同导师发Email时,不宜千篇一律,注意抬头称呼,内容要针对你中意的导师特点各有不同。此外,申请者还应注意联系过程中各环节的细节,充分展现出博士生的研究能力和个人诚意,体现对国外导师的尊重。
美国访问学者研究计划怎么写 有什么要领
申请国外访问学者,多数学校要求申请者提交访问学者研究计划。访问学者研究计划严格来说,形式类似与研究生开题报告,用于了解申请者的研究水平与学习计划。金东方访问学者项目咨询顾问周雅淇老师在此分享一篇关于访问学者研究计划写作要领的文章,供准备出国做访问学者的申请者参考!
Research Proposal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研究计划,申请者一般简称为RP。是申请香港,英国一些学校时需要提交的一份申请材料。研究计划(Research
Proposal)是纯学术的,无须加入诸如个人经历、感情这些东西。它要求申请者要有一个明确的研究方案并对此有较好的掌握。这个计划必须是非常具体的,不能太宽泛。研究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 研究对象(Topic),即你想要解决的问题
2) 研究此问题的意义
3) 前人的研究状况即遗留的问题
4) 你的研究方法(Methodology)
5) 参考文献(Bibliography)
具体的要求每个大学都略有不同,但基本上是依照这个格式。首先,你要根据你想申请的或者你比较熟悉的研究方向来提出一个设想,然后再把相关的背景,你设想的研究方法,以及你所预期的得到的结果都写进去。这就类似于研究生的开题报告。
在这些内容中,又以研究计划课题选取最为重要,因为导师最看重的还是你的研修课题。
在选择研究计划的课题时,要关注国外导师目前正在研究的方向,选取导师感兴趣的课题。课题选取角度要面向全球,不要拘泥国内的热点问题,要关注研究课题的国内国外研究情况和水平,以及该项目的应用情况。
课题选取切忌过于宏观或宽泛。如果选取课题过于宏观和宽泛,国外导师就很难搞清楚你的研究重点,也不会认为你的课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在研究计划中,要实事求是地陈述个人擅长的研究领域和已经完成的科研成果,展现个人创新观点和研究亮点,说明通过留学预计达到的研究目标,切忌夸大其词。
课题选取的内容要有意义。要将个人赴国外研究此课题的意义重点突出,使国外导师认可此项课题在国外进行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让导师看到你们合作研究的意义所在。
希望对答主有所帮助!
访问学者签证需要研究计划吗?
1、一般来说还是需要,访问学者签证还需要研修计划。
2、如果访问学者有研修计划则容易获得签证而不容易被拒签,所以最好还是提供研修计划。
访问学者去美国的话签证类型是J1,英国的话是AV或者T5,加拿大是工作签证,其中有的需要研修计划,所以还是准备好吧。另外,申请访学的过程中也可能用到,所以准备好有备无患。
如何申请美国哈佛大学的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
申请办法如下 :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邀请函。
3、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当年的1月11日至1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请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计划留学院校”栏中填写哈佛大学英文官方全称(Harvard University)。
4、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申请人条件,于报名当年的2月1日前经所在单位推荐,由所在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5、申请材料
①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一式两份)
Ⅰ.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申请表(Visiting Fellows Application)及研修计划(Summary of Research Plans);
Ⅱ.推荐表(Visiting Fellows Recommendation Form)及两封专家推荐信;
Ⅲ.哈佛大学国际学生附加表(Supplemental International Student Form);
Ⅳ.来自哈佛大学文理研究生院导师的邀请信。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扩展资料:
博士后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其他条件:具备突出的学术科研、教学水平,至少已在推荐单位工作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已获得博士学位;外语水平符合哈佛大学的要求,并持有哈佛大学导师的邀请函。
访问学者申请要求:
本科及硕士以上学历,8年以上高层管理岗位经验,且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论文或有一部以上专著。(有特殊能力的管理人才或对社会具有特殊贡献的申请者可酌情考虑放宽部分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
怎么写研究水平,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研究方向和研修计划进行评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为追踪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提高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我校合作开展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基础,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力度,加快教师队伍国际化进程,推进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一批在学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内起骨干作用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范围
主要从我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优秀年轻骨干教师中选拔;优先资助“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语言类教师。
(二)选派规模
根据学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及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学校计划每年选拔2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2)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出国访学的期限一般要求应为12个月,其中语言类教师出国访学、研修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留学国别(地区)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内容
学校与留学基金委联合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留学基金委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需经费由留学基金委与学校共同负担,超出奖学金资助部分发生的费用由选派人员个人承担。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和学校发展建设服务;
(二)应具有坚实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教学质量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三)须在本校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四)申请时原则上须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对象或已取得拟赴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成绩达到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在选派时学校优先考虑;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条件者,可提供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进行申报,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参加相关外语培训并获得合格成绩或在此期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人选”优先列入本研修计划;已受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不再受本计划资助。
五、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一)选拔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学校审核,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批”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按照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梯队建设需要审定申报人员所制定的研修计划,遴选排序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
(二)申请受理及派出工作安排
(1)初审: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受理各单位及个人填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初;
(2)确定资助人选: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末;
(3)外语培训:确定的资助人选中有未达到留学基金委派出外语要求的人员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赴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进行外语培训;
(4)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及申报:学校根据申报个人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邀请函(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确定申报留学基金委人选,时间根据留学基金委通知安排确定;
(5)留学基金委确定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审核申报材料后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时间为每年11月左右;
(6)派出:符合派出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凭我校开具的派出证明即可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办理派出手续。申报个人根据各单位工作安排及邀请函时间尽快确定时间出国研修。
六、派出管理、考核及其他
(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为使被选派人员能及时派出,请各单位及申请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好培训和出国期间相关学习和工作任务;
(二)被录取人员派出前应签订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合同,办理出国(境)审批表及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三)被留学基金委录取人员应在6个月内出访,超过6个月,除特殊情况外,学校将取消其出国研修资格,改派他人;
(四)受资助人员不得随意放弃受资助资格,须按照留学基金委管理要求出访,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报到;
(五)出国人员办理完护照、签证等手续并获得留学基金委的离境机票后,在离校前将出国时间报告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教师与专家办公室。如离境前仍未告知而擅自离境,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派出期间管理:
(1)派出人员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合理制定在外访学、研修计划,紧凑安排学习任务,密切联系对方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导师,确保研修质量,尽快提高业务素质;
(2)派出人员抵达留学所在国(地区)后,一个月内将入学证明、居住地址告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3)派出人员在外期间应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思想动态、学习进展以及专业领域从事研究开展情况等;
(4)学校不定期与对方合作导师取得联系,了解派出人员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一经发现有思想不端、违法乱纪、松懈懒惰、长时间未与导师联系等现象,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上报留学基金委,直至终止对派出人员资助并取消其余下出国期限;
(七)回国考核:
(1)期满回国人员应提供带有对方合作导师签名的出国期间个人表现鉴定书;
(2)回国人员撰写出国期间学习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附学术成果);
(3)所在单位根据回国人员的出国期间个人表现鉴定书、鉴定意见,结合回国人员完成出国前研修计划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4)回国人员应分别以出国期间研修学科(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出国期间业务总结、感想和体会为主题在本单位作学术报告;
(5)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承担双语教学的能力。
对于回国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不再资助任何形式的出国研修、访学,并将此次出国经历视为无效。
七、本办法由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二:优秀青年教师出国进修计划
一、目的
按照“一流学校、一流师资、一流课程”的原则,学校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高校,学习本专业前沿课程,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孵化国际化课程。派出教师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个人学术研究方向,设定学术发展规划,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成为学术骨干。
二、任务
1、派出教师以旁听形式全程学习一门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专业课程,进修结束回校后用于教学研究。
2、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应参加一次高质量的国际研讨会,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
3、派出教师应利用国外学术资源,为已(拟)承担的科研项目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4、派出教师应积极协助学校物色、联系引进人才的人选。
三、要求
1、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向所在单位汇报进修成果,并提供课程考勤证明及参加国际研讨会的邀请函。
2、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出国进修成效考核。
3、派出教师在派出前应与人事处签订派出进修协议,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该服务期限不能抵冲派出教师原先与人事处约定的其它服务期限,两者应累加计算。
四、名额与期限
自2001年至2013年,学校每年选派1—2名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或一流高校进修。进修派出分春季和秋季两期,每期5—6个月。
五、年龄
派出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出人选。
3.每年4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xx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三:“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学术水平,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近年来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实际,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旨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三年内(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选拔200名左右青年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学术机构进行研修学习,拓展学术视野,加快自身发展。同时推进学校与国外大学建立广泛的联系,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本计划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研修类别与选拔条件
第四条研修类别
研修类别为: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等。
第五条派出方式
派出方式分为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类。
国家公派指经学校推荐,列入国家选派计划,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
单位公派指按照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选拔,经学校审批,由学校资助赴国外进行研修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团结合作精神,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术思想活跃,有固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学术目标。
3.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用外语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
4.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选派部门或接收方的具体规定。
三、计划实施程序
第七条制定计划
1.学校制定3年出国计划,各学院编制年度派出计划(一定三年):以工科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8%推荐拟派出人员;以理学和社会科学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5%推荐拟派出人员,经学校评审批准后列入本计划入选人员。入选人员和所在学院做好出国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人员按时派出。
2.列入学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的人员,学校人事、外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将努力创造条件,分期组织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协助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单位。
第八条派出渠道
1.本计划资助人员的35%通过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派出(如:“全额资助”、“西部项目”、“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
2.本计划资助人员的65%以单位公派形式派出。
个人联系国(境)外接收单位并获得对方资助,在收到外方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后,可向本单位提出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后,纳入该计划。
第九条出国研修人员的派出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政策派出。
2.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管理。
各单位应积极协助拟出国留学人员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在收到外方邀请信后,及时做好工作安排,督促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派出手续。
3.列入本计划人员在获得资助资格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有关资助手续。
四、计划管理
第十条出国研修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国研修协议书》,同时须安排具有一定经济能力、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我校教职工为其国内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经济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出国研修人员的国外管理
1.研修人员到达所赴国家后,应在一个月内向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并将国外通信联系地址及时告知所在学院及学校主管部门。在国外学习期间应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国外学习工作情况。
2.出国研修人员留学期满后应按时回校工作。学校一般不予延长留学期限,确需延长留学期限的,由本人在期满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学校最多批准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留学基金委规定原则上不得申请延长留学期限。(面试网 www.mian4.net)
第十二条出国研修人员回校后应以学术报告等形式向学院汇报工作,同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等。
五、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出国研修人员的资助政策
入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签订协议执行。
入选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学校50%、学院30%、个人20%的比例承担出国研修生活费用。
第十四条留学期间的相关待遇
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发给其基本工资,享受住房分配待遇;超期及延期人员,学校停发工资并停止住房分配待遇等。
第十五条入选国家、省部级、学校各类人才支持发展计划的留学人员,其留学费用及留学期间相关待遇按有关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每年一月份,学校总结上年度出国留学工作,对工作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按上年度回校人员的30%评选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对按期回校、成果显著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
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国家全额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8000元;
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西部项目、1:1配套项目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3000元;
对以单位公派方式派出,受学校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5000元。
第十七条学校从人才基金中每年预算30万元设立“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基金”,每年评选若干项创新项目,已回国和即将回国人员均可申请,项目评审通过后学校予以资助。
第十八条自20xx年起,1965年以后出生人员晋升教授职称,原则上须具有在国外知名高校或学术机构研修学习一年以上的留学经历。
第十九条学校希望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的对外拓展贡献力量。
学校鼓励学有所成的留学人员邀请外方专家来校开展合作研究、讲学、项目开发和技术交流,参加我校重点科研课题的攻关、研究工作,举办重要国际会议或全国重要学术会议及开展其他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鼓励各学院、学科充分发挥优势,采取交流、互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与国外知名大学建立长期培训合作关系。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
出国做访问学者做什么
1、出国做访问学者通过学习和工作,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深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学术水平,为回原单位后发挥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的作用打下基础。
2、访问学者(visitingscholar)是指以进修和研究为目标的留学人员。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87年发布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身份的管理细则》中规定,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身份,按留学目标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均在出国前确定,出国后不得改变。公派出国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在国外期间不得攻读学位,但如在规定进修期内已完成出国前确定的进修或研究课题计划,国外的导师和学校愿授予学位则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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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国外大学或者研究机构去做访问学者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申请时应符合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水平。
二、申请国外大学或者研究机构去做访问学者步骤如下:
1、提前准备好申请资料,研究计划、研究方向等。
2、打电话或者邮件方式联系国外接收单位。
3、拿到国外接收单位的offer后,准备签证。
扩展资料:
联系接受导师的技巧
一、提前准备、仔细规划
要先了解未来导师的背景,包括临床和科研活动,最近正在进行的课题等。比较实用的办法是看publication里面submitted 或to appear的论文,有机会的话下载下来仔细研读。
二、目的明确、表达清晰
在邮件中明确表达个人愿望、自己的经历、背景,附带个人的简历和申请表,请求给予回复等。与导师交流一定要大方、确定、礼貌,在表达上简明扼要。可以提及一下导师信息来源,如通过朋友介绍或在某次国际会议或某篇英文文章中得知导师的信息。
另外,写申请信的时候一定要清楚的表达出自己为什么要申请这个教授的进修,教授的临床或科研为什么适合你。自己掌握哪些技术,有哪些科研成果或临床成绩,这些经验和成绩可以从哪些方面帮到导师,未来可以提供哪些有前景设想。
三、凸显自身的优势
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明确我们能为对方做什么,为对方的项目研究中提供哪些帮助,能给导师带来哪些技术、资源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访问学者
参考资料:中国大学生在线-2016访问学者计划通知
教师个人研修计划
教师个人研修计划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学术水平,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近年来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实际,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旨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选拔200名左右青年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学术机构进行研修学习,拓展学术视野,加快自身发展。同时推进学校与国外大学建立广泛的联系,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本计划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研修类别与选拔条件
第四条研修类别
研修类别为: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等。
第五条派出方式
派出方式分为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类。
国家公派指经学校推荐,列入国家选派计划,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单位公派指按照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选拔,经学校审批,由学校资助赴国外进行研修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团结合作精神,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术思想活跃,有固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学术目标。
3、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用外语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
4、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选派部门或接收方的具体规定。
三、计划实施程序
第七条制定计划
1、学校制定3年出国计划,各学院编制年度派出计划(一定三年):以工科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8%推荐拟派出人员;以理学和社会科学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5%推荐拟派出人员,经学校评审批准后列入本计划入选人员。入选人员和所在学院做好出国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人员按时派出。
2、列入学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的人员,学校人事、外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将努力创造条件,分期组织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协助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单位。
第八条派出渠道
1、本计划资助人员的35%通过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派出(如:”全额资助”、”西部项目”、”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
2、本计划资助人员的65%以单位公派形式派出。
个人联系国(境)外接收单位并获得对方资助,在收到外方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后,可向本单位提出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后,纳入该计划。
第九条出国研修人员的派出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政策派出。
2、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管理。
各单位应积极协助拟出国留学人员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在收到外方邀请信后,及时做好工作安排,督促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派出手续。
3、列入本计划人员在获得资助资格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有关资助手续。
五、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出国研修人员的资助政策
入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签订协议执行。
入选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学校50%、学院30%、个人20%的比例承担出国研修生活费用。
第十四条留学期间的相关待遇
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发给其基本工资,享受住房分配待遇;超期及延期人员,学校停发工资并停止住房分配待遇等。
第十五条入选国家、省部级、学校各类人才支持发展计划的留学人员,其留学费用及留学期间相关待遇按有关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每年一月份,学校总结上年度出国留学工作,对工作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按上年度回校人员的30%评选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对按期回校、成果显著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国家全额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8000元
四、计划管理
第十条出国研修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国研修协议书》,同时须安排具有一定经济能力、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我校教职工为其国内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经济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出国研修人员的国外管理
1、研修人员到达所赴国家后,应在一个月内向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并将国外通信联系地址及时告知所在学院及学校主管部门。在国外学习期间应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国外学习工作情况。
2、出国研修人员留学期满后应按时回校工作。学校一般不予延长留学期限,确需延长留学期限的,由本人在期满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学校最多批准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留学基金委规定原则上不得申请延长留学期限。
第十二条出国研修人员回校后应以学术报告等形式向学院汇报工作,同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等。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出人选。
3、每年4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xx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教师个人研修计划2
一、项目简介
为加强高校专业课程教师的业务、语言能力,加大力度支持地方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西部地区高教改革进程,同时通过吸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最新科技成果和多元文化,提高西部地区教育与世界接轨的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合作开展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国外合作方
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简称“UCSD”)成立于1959年,是一所位于美国加州的著名公立大学,为美国全国性第一级(Tier1)的大学。该校在美国国家教育调查委员会的调查中排名全美第10。圣地亚哥分校师资阵容强大,其理科师资排在全美公立大学的首位。
2、选拔范围
本项目主要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省区选拔。地方合作项目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推荐人选参加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各省区当年选派计划。
3、研修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安排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研修课程及实践。研修方式主要为集中授课、教学观摩、专题研讨、授课实践和撰写总结报告等。
研修安排主要分为五部分,即:语言能力训练;观摩专业课程教学及课堂活动;专业教学研讨;课堂授课实践;提交研修报告。
具体如下:
(1)语言能力培训:每周6—10课时,贯穿始终。由专业导师授课;
(2)口语表达专题研讨:每周3课时,集中安排在每期前三个月。根据学员水平专门设计;
(3)课堂教学观摩:研修期间均有安排。每位学员会在其专业领域选择一门本科课程,观摩教学技巧及课堂活动。(注:在期末考试周、期间及夏季无课程观摩)
(4)专业教学研讨(PTS):每周3课时,安排在每期后三个月,为期6周。根据学员情况而设计,旨在让学员学习和实践英语课堂,美国课程文化及美国大学课堂的互动引导方法。
(5)课堂授课实践:项目最后阶段实施,共3—4周。在PTS导师指导下,确定授课题目,并进行授课实践。导师会将学员的授课过程录制下来并进行考核,最后书面评估每位学员的能力提升程度和提升领域。
其中语言能力培训、口语表达专题研讨、专业教学研讨均将学员分为3个小组(每组8—12人)进行。此外,UCSD将为学员提供一周或两周一次的咨询会,以集体或一对一方式提供咨询。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2、留学国别:美国
3、选派规模:每年派出1—2期,每期24—36人
三、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项目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
四、申请条件
1、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6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应为各项目省区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以下学科专业人员暂不能申报此项目:医学、管理学、海洋科学、国际关系学、英语;
4、语言要求: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符合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20xx年5月10日至5月13日进行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地省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选派计划及申请时间可由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工作安排另行公布。申请人可向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并按各省区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
2、申请受理方式
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
3、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该项目的评审分为地方专家评审、专家联合评审两个阶段。地方专家评审工作由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专家联合评审工作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13年10月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派出。住宿将由UCSD协助,由留学人员本人自行联系落实。
2、派出时间一般为次年1月或6月(具体派出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准)。
3、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协议书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派出前两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