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高考 留学 留学资讯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5 14:12:27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方针政策,落实外交部、经贸部等国家外事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对外金融交往健康发展和有序进行,促进金融改革开放和发挥中央银行职能,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分行、支行、直属企事业单位、被归口管理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因公临时派出国(境)外考察、培训、参加会议和办理其他公务(以下简称出访)。第三条 人民银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出访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
(二)根据业务需要,围绕工作重点安排出访;
(三)从严控制团组规模和在外时间;
(四)统一计划,归口管理,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办理手续;
(五)严守外事纪律,严格执行出访计划;
(六)坚持勤俭办事,节约国家外汇。第四条 总行国际司是人民银行系统外事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在因公出国上归口管理的职责是:
(一)拟订人民银行系统因公出国(境)考察、培训计划,经批准后下达出访任务;
(二)审批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出访计划,确认外单位邀请本行人员参加的出访任务;
(三)办理临时出国(境)处理公务事项的报批,管理因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和总行外事经费;
(四)承办出访团组及人员培训的对外联系和组织实施;
(五)掌握系统因公出国(境)情况,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第五条 总行人事司和各一级分行党组、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其职责是:
(一)拟订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规定及管理办法;
(二)会同外事、业务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人员构成提出审核意见;
(三)对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条件进行审查,开具政审批件;
(四)做好对人员出国(境)前后的跟踪管理工作。第六条 因公出访计划的提出
(一)总行领导的年度出访计划,由国际司会同办公厅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年度活动安排、外国中央银行的邀请、国家金融外交活动的需要等,于年前提出,报总行党组批准。
(二)分行行长年度出访计划,由国际司根据总行领导指示,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上年分行行长出访情况的基础上拟订,报总行党组批准。
(三)人民银行年度专题考察和重点培训计划,由国际司根据总行工作要点和总行领导指示拟订,报主管行长批准;也可由国际司根据总行领导的指示精神,临时指定担负重点项目的单位拟订组团计划。
(四)各分行在涉外业务联系中,如有出访需要,可提出计划,上报总行统一把关,由国际司具体办理,报经主管行长批准,再对外联系,经费自行解决。
(五)直属企事业和归口单位,根据全年工作的经营安排,于年初提出年度出访计划;由于业务需要的临时出访,要通过国际司向主管行长报送签报。所有出访计划和请示均由国际司初审,上报行长或主管行长批准后实施。
(六)由于特殊的工作原因确需参加外单位组团的,要从严掌握,逐级上报,由总行决定是否出访。
(七)出访团组的人数要严格控制,一次出访国家一般不超过两个;在境外停留时间限制在两周以内。
(八)出访计划一经批准,必须认真执行。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必须重新履行报批手续。第七条 出访团组的组成
(一)总行组团的出访计划经批准后,由国际司围绕业务分工和总行工作部署,向各司局和分行下达参加组团人员指标及有关要求,各单位推荐人选并按要求上报审批。
(二)经批准担负同一出访任务的人员组成团组。出访团组必须由组团单位指定一名出访人员担任团长,负责团组活动有关事宜;2人以上的培训项目,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团长或负责人应当政治业务素质好、管理能力较强,并在本团组办理手续、执行任务、人员和财务管理上,向任务下达部门和本单位领导负责。团组出现违纪问题要追究团长和组团单位的责任。
(三)团组要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国前要对团组人员布置出访的具体任务,进行外事纪律和安全保密教育。人数较多的团组,还应进行安全、财务等方面的分工。第八条 因公出国(境)办理和审批程序
(一)申报因公出国(境)意向
1.各司局、各分行根据本部门、本地区中央银行业务的特别需要和总行的要求,于每年12月10日前(个案提前45天),向国际司报送次年出国(境)考察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意向,由国际司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总行工作部署和行长意图、外事经费预算规模等进行综合审核后,整理提出总行司局和审定个别分行因公出国(境)组团计划,报主管行长或行长批准后实施。
2.申请年度出访报告必须说明:申请出访的理由和依据、任务、目的,拟出访的国家(地区)及单位,在境外计划停留时间、经费预算及来源,拟组团及出访的人员数量及最高级别,联系人姓名、电话和传真机号码等。
3.出访意向一旦列入总行计划,国际司即反馈通知报送意向的单位。不批准的不予反馈。
(二)报送出访人员名单
在接到总行组团指标后,各单位应确定人选并于团组出访前45天向总行上报被推荐人员姓名、性别、职务、年龄、对外身份和总行要求上报的其他事项,分行人员还应一并上报政审表或政审备案表。总行若不同意推荐人选,在15天内通知原单位。
人民银行系统所有人员因公出国(境),一律逐级上报总行审批;计划单列市分行副行级以上人员因公出国(境),应事先征得省分行同意,再向总行报批。
(三)出访材料的报送
1.被指定的重点组团单位,应当呈报以下材料:出国(境)请示或签报,外方邀请函电、涉外商务合同、其他任务依据文件(外文函电须附中文译文),出国(境)任务日程安排。申报随外单位组团出访,除呈报上述材料外,还须附上由组团单位所归口的外事部门开具的“任务批件”或“任务通知书”。
2.因公出访请示(签报)应说明:项目依据、任务内容和目的,外方邀请单位,出访日期、国家(城市)及单位,组团人员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年龄、对外身份,在外时间、经费来源,并附日程表和考察、培训要点。请示(签报)按照审批权限,确定主送单位(人)和会签单位;分行的因公出国(境)请示,主送单位一律写“人民银行总行国际司”,并抄送总行人事司一份。
3.提前45天将出访请示(签报)材料原件报总行国际司;随国出访也应尽早上报有关材料。无论缓急,因公出国(境)呈报材料必须按组织渠道递送,不得交出访人个人自行报送和托人转递。京内单位可由专管人员直接送达。
4.分行因公出国(境)请示,必须加盖本行印章。原则上不受理请示和签报的传真件及复印件,特急事项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例外。
5.对各单位的出访请示,经总行主管行长批准,国际司即下达出访任务或以“批复”的方式反馈。经研究需要调整内容的,由国际司与报送单位洽商后再行报批。
(四)出访人员的审批
1.副局(司、厅)级以上(含副局级)人员因公出访,须事先征得其主管行领导同意,然后由国际司通知所在单位向其主管行长及主管外事的行领导写出签报,并会签国际司和人事司。
2.处级以下(含处级)人员因公出访,由所在单位向总行国际司写出签报,经国际司综合处审查后,送人事司会签,再由国际司领导审批。
3.总行国际司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不论级别和时间长短,均需签报主管行领导审批。
(五)因公出国(境)任务的下达
1.由总行组团、或由总行责成某个单位为主组团的考察和培训项目,经研究批准后,由国际司以“任务批件”的形式下达。
2.由人民银行组团,由于工作需要邀请外单位参加的,由国际司以“任务通知书”形式通知外单位。
3.外单位组团,由于工作需要邀请人民银行人员参加,报经总行同意出访的任务,由国际司以“任务确认件”的形式下达。
(六)开具政审批件
接受出访任务的人员,持“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到总行人事司或有政审权的部门开具政审批件。
(七)办理出访手续
1.办理护照签证手续。出访人员必须在取得“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任务确认件”后,方可通过总行国际司或省市外事办公室办理签证或开具出境证明。分行人员护照经总行授权,可在当地办理;总行人员必须在总行国际司办理。
2.总行组团的,由总行直接组织办理或委托参加出访的一个单位牵头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单位组团的,按总行的要求实施。经批准零星出访的个人,由所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办理出国费用手续。使用总行外事经费的项目,当事人持批准出访签报的复印件,到总行国际司综合处办理有关费用审批手续。分支行人员一般在本单位办理。

公司派员工出国留学一年,回国报销各项问题

出国回来的那些小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关于出差补助及公杂费,可以参照以下规定: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财行〔2001〕73号)
第五条 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 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
(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代表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党和国家领导人率领的代表团,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按实际开支住宿费实报实销;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安排,据实报销;其他人员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二)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要求统一安排,亦应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预算标准的,可据实报销。
第九条 出国人员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第十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不搞宴请。确有必要赠送礼品的,必须按照节约、从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收礼品的规定》(国务院第133号令)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对外赠送礼物金额标准的规定》[(93)财外字第834号]执行。确需宴请的,应连同出国活动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包干标准掌握。
第十一条 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单位制定)。各种报销凭证用中文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第十二条 出国人员赴欧元区国家,其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均以欧元作为货币单位。在欧元未进入流通领域之前,出国团组可按欧元标准相应领取以固定折算率计算的当地货币,或直接领取美元,比价以领取经费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欧元与美元比价确定。
第十三条 出国人员在有出国(境)任务的每一公历年度内,每人可一次自费购买外汇200美元。属于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出国人员的个人自费购汇,按照《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号)中的购汇手续,由组团单位统一办理;其他出国人员的自费购汇,按照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员,均执行本办法。
第十五条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人员,其出国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出国人员执行财经纪律的教育,对出国人员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所购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国内市场价收取人民币,并依照国家有关违反财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去中国人民银行工作需要什么条件啊?我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我该怎么好好准备呢

http://www.pbc.gov.cn/publish/renshisi/468/index.html 你可以上去看下
有总行和支行两个选择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74年11月1日至199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招考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考简章”中“招考单位特定要求”一列;
7、出国留学人员学历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被人民银行辞退的人员,以及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总行我不太了解,支行你可以报考“经济金融”专业。每年11月或12月考试
具体的考试参考你可以到hiall论坛看看 上面的资料很全
想考就好好准备吧O(∩_∩)O!

2015中国人民银行招聘条件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不要求应届)

3、具有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个

     别艰苦边远地区分支机构放宽至大专学历),专业对口。招考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考

     简章”中“招考单位特定要求”一列;

   【特定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地生源优先、最低服务期限5年、及专业等要求】

4、出国留学人员学历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被

    人民银行辞退的人员,以及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更多消息可以登录云南银行考试网云南中公教育进行查询,最新消息会在第一时间公布!加入 2015云南银行考试⑦群 93924925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留学归国可以报人行吗?

您好。
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归国留学人员需在"其他情况"一栏对自己的学制做相应的说明(并补充所学主干课程与成绩),并承诺"本人在2020年6月底前可以取得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贷款申请条件

留学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贷款者的贷款用途都是用于留学者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2.出国留学贷款申请资料:有效身份证明,出示本人的护照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存档。
3.出国留学贷款,是指银行向出国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扩充.贷款本身不会影响签证结果。
【拓展资料】
留学贷款是指银行向出国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或其配偶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在境外读书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的外汇消费贷款。 现在,除了留学贷款外,外币旅行支票也是一种便捷的汇兑支付方式。旅行支票是指境内商业银行代售的、由境外银行或专门金融机构印制、以发行机构作为最终付款人、以可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有固定面额的票据。境内居民在购买时,须本人在支票上签名。兑换时,只需再次签名即可,方便留学或出国旅行人员。
留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的三月十五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应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实行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以每半年为一期,按期等额偿还贷款本息。计算公式为:
同时规定:
1.每期还本付息日为每公历年度的三月十五日和九月十五日;
2.每笔贷款最后到期日为还本付息日(即:三月十五日或九月十五日),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年(含六年);
3.贷款发放日如不是上述还本付息日,则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日后的第一个还本付息日只付息不还本,按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偿付贷款利息,自第一个还本付息日之后,按上述公式计算每期应还本息额。

关于出国留学助学贷款

贷款是比较快,一般有以少贷多和以多贷少两种。如果你有足够的资金,可以选择以多贷少这种形式。简单的说就是你在银行存入一定金额,之后银行按照一定比例将其中的一部分以贷款的形式为你出具贷款证明,这样你的前就不需要存款历史了。一般都要求贷款期覆盖你的整个留学期间,比如你要出国学习2年,那你就要贷款2年,移民局会要求你贷这么长的时间,但实际上你拿到签证后就可以把贷款还了,至少我接触的很多学生都是这么做的。至于什么银行能够办理,我听到过的有中国银行、浦发和中信银行,似乎北京的中国银行办理不了,上海的可以,之前我也和他们咨询过,电话是021-50583118,沈阳的中信银行电话是024-82127299你要是需要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具体费率之类的。至于什么阶段办理,这个应该会容易办理(只要你条件符合),在递交签证前办好就可以了,是即刻生效的。至于利息我说不大好,大概在5到6吧,你还是具体咨询银行吧。贷款的抵押率一般在90%-58%之间,根据贷款时间长度不同。例如你要贷款34万,期限3年,就需要你存入40万。而你存在银行的钱也是有利息的(你可以存个定期)。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但是又想出国去留学,想去国外发展,但是又怕留学前景不好,

截止到2018年底,全世界学习汉语的人数将超过1.5亿,对外汉语教师需求量至少要500万。截止2015年底,全球孔子学院仅能满足的中文学习者数量仅为65.5万,到2015年底能满足的中文学习者数量为150万人,这样的速度远远不能达到1.5亿市场需求。到2013年底全球孔子学院累计的中文教师数量仅为1.8万人,到2020年达到5万人,而全球对外教师至少需求500万名。由此可见,对外汉语师资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处于严重匮乏的局面!

出国留学可以贷款吗?

可以。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5个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2、借款人无违法乱纪的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品德;

3、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在出国留学前应具有贷款人所在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

4、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应具有贷款人可控制区域内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5、借款人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

扩展资料

出国留学的准备工作:

1、对留学意向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教育体制,学术水平进行较为全面了解;

2、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外学校情况,包括历史、学费、学制、专业、师资配备、教学设施、学术地位、学生人数等,要特别注意该校国际学生有多少,其中有多少中国学生在读。此外,还要落实该学校颁发的文凭是否受到我国承认;

3、该学校的住宿、交通、医疗保险情况如何;

4、该学校在中国是否有授权代理招生的留学中介公司;

5、留学签证情况;

6、该国政府是否允许留学生合法打工;

7、本专业在该国的就业情况;

8、毕业之后可否移民。

费用详情预算:

费用主要包括公证费、体检费、签证费、学校申请费、学校注册费、学费、生活费和旅费等等,而学费和生活费占据所有费用的大部分比例。另外,还需考虑人民币与外币的汇率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

出国留学要有良好的语言基础,高中生可以在国内也可以在国外考托福或雅思,而大学生必须要先考过托福或雅思后才能出国。

对研究生来说,在考过托福或雅思的基础上,如果学的是理工科则要考GRE,然后根据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要求来决定是否要增加专业类考试,而学商科话要考GMAT。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国留学

温馨提示:
本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学分高考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学分高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17021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