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一)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提供认证;
(二)为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提供认证;
(三)为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四)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书。
二、所需材料
准备国外学历认证材料:
1. 一张近期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
2.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扫描件;
3.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扫描件;学生可通过下载“国家政务APP”进行人脸识别,就可以自动检索到你的中国海关的所有的出入境信息,对此你也就不用在一一扫描你的护照出入境页;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4.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授权声明》模版留服官网下载)。
注意:留服表示成绩单现在已经不需要,但是实际审核中还是需要审核若不能通过网络查询到成绩单,后续还是需要递交成绩单作为补充材料,因此建议还是一并准备成绩单的。
可能需要的额外证明材料
1. 如您有1/3以上的(含1/3)学分在其他学校学习获得,为加速认证工作进程,请提供这部分学分的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具体包括:
(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提供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2)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内学习经历,需提供境内院校毕业证书,若未颁发毕业证书需提供境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2. 如您主要通过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请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一般情况下,研究证明信内容包含学习起止日期、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3. 如申请者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可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或者其他其它海外居留情况信息;
4. 港澳台居民请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 对于尚未颁发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的申请人,可提供该证明信(如有成绩单,也可一并提供)的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三、七种学历证书不能认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布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有七种证书不能认证:
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指出,出国留学人员可通过两种途径了解有关情况和信息:一是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和中国留学网进行查询; 二是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外国驻华使馆等。
如果通过留学中介办理出国留学,建议留学人员使用或参考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