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构成学前教育学的科学体系的一部分。儿童是人生智力发展的基础阶段,又是发展最快的时期,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超常儿童的形成、发展,无一不与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有关,尤其是智力方面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到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对3~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主要课程
幼儿教育学,幼儿卫生学,乐理与视唱,舞蹈,幼儿舞蹈编排,钢琴,声乐,美术基础,色彩,幼儿手工制作,幼儿简笔画,幼儿园保教活动设计,幼儿故事,幼儿园课程与教学,幼儿文学,幼儿心理辅导等。本专业拥有电子琴房、钢琴房、舞蹈房、画室、学前教育一体化教室、微机房等多个实习实验室。
招生要求1、未受到刑事或劳动教养处罚,未正被国家机关侦查、起诉、审判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未参加非法组织,现实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2、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面试、政审和体检,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劣迹,不合格者劝其退学。
培养目标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适应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具有宽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过硬的专业技能及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综合素质较高,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就业方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是幼儿园专职教师,学前教育机构管理人员、社区幼儿教育服务人员、各类儿童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就业主要面向学前教育机构,如幼儿园、托儿所、亲子园等单位的教师工作,并能担任幼儿英语、舞蹈、美术、钢琴等技能的培训和指导;还能胜任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咨询服务、产品开发、图书出版等工作。
学前教育专业小知识对0岁至入小学前儿童实施教育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发展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