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方案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招生学校:
为了做好202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方案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21年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21〕25号)要求,为了更好的服务学校招生工作,今年继续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接收编报普通中专所有计划类别的生源计划,由省招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54号)要求,各招生学校上报的招生专业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编制上报。
三、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实行属地管理。省管学校(省直部门和行业所属学校)要充分与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并以正式文件报省招办(注明已与主管部门确认沟通),同时上报经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招生专业批件(见附件)。
市管(含县、市、区)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当地教育局计划部门审核批准(见附件)。
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类、与司法类的专业和学制必须经教育厅备案批准。
四、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和根据“对等培养”原则,省外学校在豫招生须有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跨省招生计划,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并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方能安排招生。
五、各招生学校应于4月23日之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各类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将通过该平台统一发布2021年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同时印制《2021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0元发放到初中学校。
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对属地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编报的指导工作,通知属地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及时公布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