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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收购方不涉及所得税吗?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者两者的组合。需要注意的是,股权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控制,凡不以控制为目的的股权转让,均不在此例,其意应等于会计准则中的"控股合并"。
股权收购的所得税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税务处理
股权收购一般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特殊性税务处理
如果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规定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规定期限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经营的连续性);
4、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权益的连续性);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规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则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即暂不确认股权转让的所得或损失):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