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培训对象:
(1)有会计上岗证、但是没有做账实务经历的人员;
(2)无会计实践操作经历、又想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有会计根底理论学问、无会计理论经历的人员;
(4)属于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或高年级在校生;
(5)招聘单位请求具有实践工作经历、而你却不具备的人员;
(6)会简单记账,但不会报表及税法的人员;
(7)为本人的企业做账,但不会做账流程的人员;
(8)会出纳操作的、而又想从事企业主办会计的人员。
会计教学目标:
1、使学员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2、使学员能够出纳、会计助理、会计初级财务人员的岗位;
3、使学员了解我国税务体系,掌握税和营业税重要税种的核算;
4、使学员掌握会计实务的复杂业务的核算;
5、助力学员取得初级职称,获得认可各地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