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企会计以“质量优、信誉好”为特色,赢得了企业和社会的信赖和好评并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的理念模式,注重综合能力培养和实用技术强化实践技能,努力为社会培养实用型、技能型、综合型会计人才。
【考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票的,为开票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纳税人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为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