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师资团队上面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教育,我们学校重视学生的教育资源,我们就从学生的师资上面,去培养我们的人才队伍,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成长的更加的优秀,保证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成长,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更好的未来。
招生对象:参加当年高考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报考办法:考生在专科(高职)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
录取规则:
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此专业。
报考学院单独招生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及考核,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学院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或拨打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查询。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院级奖学金500元—2500元/学年。
资助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生活补助、减免学费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学年。
院长奖学金:表彰学业、社会公益活动、研究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优秀的学生。
毕业生待遇: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学院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由甘肃省教育厅签发大学生就业派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