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在针对学生的各方面成长的时候需要我们学校对学生有一个更好的掌握和把控,了解学什么什么阶段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如何才能更好的去接受教育,更好的把我我们的教育基础,让我们能够更好的成长和发展,保证学生的成长的每一步基础都是十分的完善,让学生能够好的去面对自己以后的生活和发展,让学生能够在未来成为一个更好的优秀人才。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2、录取批次及调档比例,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阶段,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3、录取原则:
普通文理科考生按照各省市投档分数以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底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优异的考生,理科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优异的考生。
艺术专科按照文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市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总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艺术成绩优异的考生优先。
4、尊重考生的志愿,在专业录取时,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6、各专业男女生不限。报考我院的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学校资助: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0%):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此外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1、学习优秀奖: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2、竞赛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院、省(市)、全国组织的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获得全国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获得省(市)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获得院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3、社会公益奖:奖励见义勇为、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院助学金:一等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每生每年1500元,三等每生每年1000元。4、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全优生每人奖励10000元;优等生每人奖励3000元。
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贫困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对优秀特困学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勤工助学。